近日,省公安廳召開廳黨委會,專題研究部署廳黨委巡察監督工作,審議通過了《云南省公安廳黨委巡察工作規定(試行)》。
會議指出,開展巡察監督工作是廳黨委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具體舉措,是推進全省公安機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治警的重要措施,今年內將啟動第一輪巡察工作。
會議要求,一要突出政治巡察。廳黨委巡察監督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堅定不移開展政治巡察,充分發揮巡視“顯微鏡”和“探照燈”作用。二要堅持問題導向。巡察監督工作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總要求,以問題為導向,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在全面從嚴治黨治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整治“四風”問題等方面下功夫,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治警不力等方面的問題,通過巡察,督促廳直各單位和州市公安局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問題,切實樹立廳黨委巡察監督工作的權威性、嚴肅性,真正成為公安機關黨內監督的“前哨”、發現問題的“尖兵”、從嚴治黨的“利劍”。三要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通過巡察監督工作,督促廳直各單位和州市公安局黨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成為全省公安機關黨組織領導班子及成員的工作自覺、工作習慣,進一步壓實全省各級公安機關黨組織的政治責任、黨組織書記的第一責任、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層層傳到全面從嚴治黨治警的壓力。四要強化巡察結果運用。每輪巡察工作結束后,巡察組應如實向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巡察的情況,將巡察中發現的重點問題、重點線索和處理意見及時提交廳黨委研究決定,運用好巡察的成果,發揮好巡察的效能,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治警向基層延伸,努力打造一支具有“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擔當、鐵一般紀律”的云南公安隊伍。
在昆廳黨委委員、廳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