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省法制辦堅持把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作為全面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推動法治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的重要舉措抓緊抓牢,結合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云南省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的整改要求,針對仍然沒有完全消除的“懶、散、拖”等問題,嚴肅有關紀律,改進機關作風,加強干部作風建設。
堅持集中學習制度。堅持建立健全學習制度,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爭創學習型黨組織、學習型領導班子,爭當學習型干部。黨組中心組每年開展集中學習不少于8次。黨員參加集中教育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32學時。各黨支部開展組織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其中主題黨日活動全年不少于1次。嚴格落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緊密聯系實際,按照上級精神,制定學習計劃,建立學習臺帳。
嚴格實行考勤制度。全體干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格落實8小時工作制,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各部門要明確1名工作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考勤登記工作,據實填寫《省法制辦干部職工考勤表》。每月的考勤結果于次月的2號以前交人事部門,作為干部職工年度考評的重要依據。機關紀委、人事部門進行不定期實地抽查,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行為發生。
嚴格履行外出報備手續。主要領導外出報備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執行。其他省管干部和處級領導干部出差、出訪,離崗休假、學習均要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同時填寫《省法制辦領導干部外出報備情況表》,統一交人事部門存檔備查。不得以審批手續代替《省法制辦領導干部外出報備情況表》。
堅持請(銷)假制度。嚴格落實省法制辦請銷假辦法的有關要求,所有請假報告單在辦理完審批手續后,由請假人送人事處存留。假期結束后,應當向批準請假的領導報告銷假,并于3個工作日內向人事部門辦理銷假登記手續。無正當理由不辦理銷假登記手續的,視為超假,按曠工處理。
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工作紀律,顧全大局,工作上無條件服從辦內的統一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諉扯皮、推卸責任,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本職工作和辦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自覺維護政令暢通。上班時間要堅守崗位,履職盡責,嚴禁隨意中途離崗。工作時間嚴禁利用辦公電腦進行聊天、炒股、玩游戲、看電影以及瀏覽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工作時間內必須保證自覺保持通訊暢通,特殊時期或遇到緊急、重大工作任務,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堅決杜絕人不在崗又聯系不到的現象發生。嚴肅會議紀律,參會人員要按時到會,不得隨意頂替、無故缺席、遲到早退,自覺遵守會場紀律。接待辦事、來訪人員和群眾要做到工作積極主動、服務熱情周到、優質快捷,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現象。
加強工作督查。辦領導和各單位負責人要模范帶頭執行有關規定,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認真抓好分管單位的干部作風建設。機關紀委、人事處等單位要加強配合,采用專項督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及時查處和通報干部違紀違規情況。凡不重視抓干部作風建設,出現嚴重問題的單位,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單位年度綜合考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牛廣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