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作為巡視工作向市縣延伸的有效方式,與巡視工作的方式方法、本質屬性相同,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有效途徑、完善黨內監督的創新之舉,督促基層強化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利器,必須堅決深化政治巡察,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定政治方向、堅持問題導向、堅守價值取向”的重要指示,始終把政治巡察貫穿巡察工作全過程,在政治高度上突出黨的領導,在政治要求上抓住黨的建設,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結合師宗縣兩輪巡察工作的開展和近段時間的學習,現就縣級黨委開展巡察工作談幾點粗淺的體會和認識:
一、界定監督范圍,確保巡察工作有的放矢
監督范圍和對象的界定,是巡察工作有的放矢、確保成效的前提,是保持巡察威懾力的基礎。按照黨內監督的巡視格局,中央巡視到省、延伸到市,省級巡視到市、延伸到縣,建立市縣巡察,填補了縣以下巡視監督的空白,構建了“省市縣”三級巡視巡察監督體系,實現了巡視巡察全覆蓋。就縣級黨委來說,在巡察監督范圍的界定上,就是要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形成上下左右相互聯動的巡察監督網絡格局,確保巡察工作有的放矢。
一是要確保巡察監督無盲區。巡察既要關注黨組織領導班子整體、又要關注黨員干部個體,既要監督黨員領導干部、又要監督基層普通黨員,對省市級巡視覆蓋不到的黨組織,都納入巡察范圍,掃清監督盲區。
二是要堅持分級負責原則。就縣級來說,要對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鄉鎮開展巡察,注重把發生在基層群眾身邊敗壞黨的形象,執法不公、吃拿卡要、優親厚友、以權謀私等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問題,以及貪污、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資金、涉農補貼等“微腐敗”問題列為重中之重,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在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中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同時,要聚焦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對延伸巡察行政村(社區)黨組織采取印證式、點穴式、調研式等方式開展專項巡察,實現巡察工作全覆蓋。
三是要堅持抓住“關鍵少數”。要把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部門、鄉鎮、村社黨組織作為巡察監督的重點對象,把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作為重中之重,以震懾關鍵少數來觸動大多數。
二、確定監督內容,確保巡察工作質量效果
合理確定監督內容,是政治巡察職能定位的最重要內容,是市縣巡察工作明確監督任務、履行監督職責、發揮監督成效的最重要基礎。結合縣級特點和實際,巡察工作內容重點要突出三個方面:
一是要緊盯 “三個問題”。加強黨的領導是根本目的,黨的建設是根本途徑,全面從嚴治黨是根本保障,要緊盯基層黨組織“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突出問題,重點檢查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省市縣委決策部署是否堅決,核心作用、戰斗堡壘作用是否有效發揮,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是否到位,通過巡察切實把基層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凸顯出來,與基層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全面對接、深度對接,充分發揮監督利劍作用,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支撐。
二是要緊扣“六項紀律”。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重點巡察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情況,著力用黨的“六項紀律”來衡量被巡察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行為。
三是要緊抓“三個重點”。圍繞基層群眾關心、關注的重點問題,以及與重點問題相關的重點人、重點事作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常規巡察與專項巡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信訪集中、群眾反映強烈且處理問題矛盾不力、軟弱渙散的行政村(社區)黨組織進行“延伸式”專項巡察,對基層黨員干部,側重解決“處事不公平、履職不廉潔、作風不民主、行為不守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此外,巡察要注重與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與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與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整治工作、與干部作風建設相結合,嚴格落實責任,逐項查找突破,確保巡察取得實效。
三、加強成果運用,發揮巡察工作震懾作用
成果運用關系巡察工作生命力。巡察能否取得扎實成效,發現問題是基礎,成果運用是關鍵。抓好巡察成果的綜合運用,必須在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發力。
一是要抓實整改。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做到及時準確反饋意見,提出整改建議,要壓實被巡察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被巡察黨組織針對反饋意見,要統籌研究、認真整改,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督查清單,做到真抓真改、緊抓緊改、長抓常改,推動巡察反映問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并按規定時限報告黨組織整改情況和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整改工作履職情況。同時,巡察辦對巡察成果要嚴格實行“五賬管理”,即巡察報告是“報賬”,巡察反饋是“交賬”,巡察移交是“轉賬”,巡察督辦是“查賬”,巡察整改是“銷賬”,避免出現掛賬、呆賬,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回應黨員群眾的關切和期望。
二是要分類處置。要及時移交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對于巡察組移交的每個事項,紀檢監察、組織等有關部門都要依規依紀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嚴肅認真辦理,并及時反饋辦理情況。巡察辦要對整改落實情況、移交事項辦理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督辦,建立成果運用臺賬管理制度,使巡察成果在報告、反饋、移交、督辦、整改等各環節有據可查。從巡察發現問題線索并轉交相關部門進行紀律審查,到給予當事人黨紀政紀處分,再到督促被巡察單位建章立制、整改反饋,要做到“優先辦、承諾制、短平快、速曝光”,整條程序鏈“閉環”運行,以確?!翱觳榭燹k”效果最大化。
三是要推進治本。對在巡察中發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共性問題集中整治、個性問題約談反饋、典型問題立案查處”制度性規矩要求,強化巡察成果運用,發揮治本效應。對巡察發現的管黨治黨建黨普遍性、傾向性、根本性問題,要從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強監管等層面探索研究解決思路和有效路徑。對巡察結果、巡察整改情況和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的評價情況,要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獎懲的重要依據,彰顯巡察利劍作用,達到持續震懾效果。同時,被巡察黨組織要對反饋問題舉一反三、綜合分析,及時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藩籬、扎緊制度籠子,不斷提升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工作機制,堅持正確巡察工作方向
完善的工作機制是縣級黨委巡察工作正常、規范、高效開展的重要基礎,是確保巡察工作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證。要進一步健全省市黨委和巡視(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縣級黨委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分級負責、紀委和組織部等有關部門支持配合、縣級巡察機構具體實施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通過完善機制體制、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壓實各責任主體的責任。
一是要建立完善縣級黨委主體責任機制。要把巡察工作作為黨委主體責任的具體化,對落實中央部署和省市委決策、加強組織領導、研究部署工作、聽取巡察匯報、決定成果運用的方式、程序、標準等進行明確和規范,促進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
二是要建立完善巡察機構監督責任機制。強化縣級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實施職責,完善工作規則,明確議事程序、研究事項和職責分工,明確巡察辦、巡察組的工作職責,細化履行職責標準和要求,確保巡察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三是要建立完善部門支持巡察的配合責任機制。建立健全同紀檢、組織、公檢法、信訪、審計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協調協作、工作聯動制度,根據巡察工作開展需要,涉及部門在必要時派員參與巡察,對有關單位巡察前全面客觀介紹情況,巡察中提供信息、人員和專業支持,巡察后認真抓好成果運用等提出具體要求,形成巡察工作整體合力。
四是要建立完善被巡察黨組織接受監督的責任機制。要進一步細化被巡察黨組織如實匯報工作、客觀反映情況、提供真實材料、營造良好氛圍、保障巡察開展、抓好巡察整改等工作的要求和標準,真正體現政治巡察權威性、嚴肅性和有效性。同時,要嚴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建立干部考評制度,教育引導巡察干部牢固樹立“有問題發現不了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如實報告是瀆職”的理念,把巡察發現和報告的問題及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質量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制定考核評價辦法,對巡察干部實施績效考核。
五、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巡察工作組織基礎
巡察工作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黨組織延伸的“利劍”,巡察隊伍必須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鐵軍。隨著巡察監督作用日益顯現,巡察干部已成為社會議論熱點、群眾關注焦點。為此,建立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巡察隊伍至關重要。
一是要把嚴入口。嚴格按照巡視條例和省市縣相關規定的標準和條件,真正將政治堅定、公道正派、堅持原則、能力較強的優秀干部選配到巡察隊伍,把巡察崗位作為培養和鍛煉基層干部的重要平臺。
二是要充實力量。針對各階段、各時期巡察工作任務,適時采取內部調劑、盤活存量、臨時抽調等方式充實巡察力量。同時,要建立以紀委、組織、審計、信訪等部門業務骨干為主的巡察工作組長庫、副組長庫和工作人員人才庫,既注重業務優勢互補,又有效實行巡察回避,按照“一批一組織”“一輪一授權”的原則,抽調巡察人員,并保持巡察骨干的相對穩定,夯實巡察工作的組織基礎。
三是要強化監管。教育引導巡察干部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做到忠誠忠實;嚴守廉潔紀律、保密紀律,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做到干凈干事;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堅持原則、敢于碰硬,做到務實擔當。
總的來說,巡察工作是巡視工作在基層的延伸,是推進“兩個責任”落實的重要抓手。作為完善黨內監督的創新之舉,巡察工作方興未艾,必須把《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作為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在突出政治巡察、規范巡察工作、創新巡察方式等方面精準發力,切實發揮好巡察工作震懾、遏制、治本的“利劍”作用。(師宗縣委巡察辦 顧旭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