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堅決遏制和預防腐敗現象”,是黨風廉政建設長期艱巨的規劃,需要全黨全社會一起努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個標本兼治的過程,這三個層面呈遞進關系,由懲戒層面到制度層面,最后到思想認識層面。實際上,幾乎所有的貪腐行為,都是從心理狀態失落、失衡、失意等思想認識開始的。
從黨的正風反腐的實踐看,當一個人對一種事物具有明確判斷并深深烙印在內心深處時,人的行為就會有明確的選擇。比如,革命時期的方志敏,和平年代的楊善洲、孔繁森、焦裕祿等等。否則人的行為選擇正確與錯誤就會出現模糊、動搖甚至顛倒。比如蘇榮、周本順、白恩培、蔣潔敏等貪腐官員。如認為“吃一點、拿一點不算問題,是小節”,就必然放松對自己行為的要求;若認為此行為是違反黨紀、違反道德甚至違反法律的價值判斷時,就會自覺約束、規范自己的行為。
反腐敗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既不是使官員“不敢腐”,也不是使官員“不能腐”,而是使官員“不想腐”。由“不敢”到“不能”到“不想”,是反腐敗要達到的更高層次。因為,“不能腐”和“不敢腐”強調的都是外在的約束,而“不想腐”則是內在的“自我約束”。實踐表明,制度、法律的約束也是相對的,因為再怎樣完善和健全的制度和法律,不可能是天衣無縫的。所以說,即便是相對完善的、健全的社會規則,它對人的思想行為的限制或制約作用也是有限的。實踐證明,建立在一定思想認識基礎之上的制度和法律會更加有效。
怎么才能不想腐?要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習近平同志曾把理想信念比喻為“精神上的鈣”,“缺鈣”就會得軟骨病。理想信念是共產黨人的精神支柱和動力支撐,有了崇高的理想信念就有了健康的、積極的精神追求,就不會消極、頹廢,思想也會“干凈”起來、精神也會振作起來。要加強黨的性質和宗旨教育。充分認識到我們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黨,正確對待和使用手中的公共權力,在工作和生活中具體體現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要加強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教育以及廉政法規和從政道德教育。認清可為與不可為,自主規范自身行為,自覺遵守黨紀法規,做遵紀守法的楷模。要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培育廉潔價值理念。使“不想腐”成為思維習慣和價值取向,并升華為廉潔從政的政治操守,轉化為拒腐防變的能力,堅決抵制一切及時行樂的思想、一切貪圖私利的行為、一切無所作為的作風,樹立“當官別發財、發財別當官”的理念,固守當官的底線,做到在各種誘惑——燈紅酒綠、紙醉金迷、豐乳肥臀接踵襲來的時候,不倒在“糖衣炮彈”的面前。
事實表明,只有從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堤壩,增強黨員干部自身“免疫力”,才能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才能常懷憂黨之心、恪盡興黨之責,時刻對黨忠誠,始終與人民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領導干部要做到不想腐,就是通過對領導干部進行持續不斷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為規范等方面的教育,使其在行使公共權力的過程中嚴于律己,做到一塵不染,兩袖清風,永葆共產黨人的本色。
當然,要做到“不想腐”,不僅僅單靠教育,還要提供制度和法律的保障。制度、法律的頒布和實施是“客觀存在”,必然對人的思想行為產生直接和間接的影響。要讓掌握公共權力的人,“想腐”但腐不了,“想腐”但可能要付出巨大代價,逐步淡化、減少、打消“想腐”的念頭。所以,要通過建立科學、規范的制度和嚴格的法律法規,并加大其落實和執行的力度,形成有效的全方位的體制內與外的多重監督,以在頭腦中生成、強化“不想腐”的意識,使其成為反腐的終極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