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去年參加工作了,在一個邊遠鄉鎮的小學任教。有時候回家,校長會讓他回校時順帶一些學生用的作業本、鉛筆或是學校日常用的東西回去,說是在城里買方便、便宜。
周末和侄子在一起吃飯,侄子說起這事,他說:“校長挺信任我的,我買東西回去報賬從不多問,要是遇上別有用心的人在發票上多開點錢,他就虧了!”聽到這里,我立即警覺起來,嚴肅的對侄子說:“你有這種想法,就已經很危險了。記住,無論做什么事,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自己該得的報酬,干自己該干的事。”此刻,耳邊又隱約聽到了母親的那句教誨:“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該得多少要多少,干好自己的事。”
母親是一個老出納,為人低調清廉,帳也做得好,平時經常拿來跟我們兄妹幾個“炫耀”的成績就是“我工作了一輩子,經手的賬務無數,過手的現金無數,但從來沒有出過錯,一分錢都讓它清清楚楚。”
2001年,我在縣直機關工委工作,在單位負責全縣縣直機關部門的黨費收繳工作。當時各個部門都是拿現金來交,從沒接觸過現金財務的我面對這工作蒙了,要登記造冊,要數錢分類,一項簡單的工作被我弄得很復雜。母親知道這件事后,親自教我如何記錄結算,如何按銀行要求把現金分類清點。之后還總是不忘叮囑一句:“現金要當日進賬,面對那么多錢,頭腦要清醒,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該得多少要多少,干好自己的事。”
“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該得多少要多少,干好自己的事。”這句話就像一個鼓槌,總是不時在我耳邊敲響,提醒自己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鞭策我一直在工作的道路上順利前進。
2006年我到鄉鎮任職,分管的工作多,聯系的部門多,接觸到的方方面面的人和事。每次當別人夸贊自己,自己“忘乎所以”的時候,回到家,母親總是說:“交往要慎重,不要放縱自己,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該得多少要多少,干好自己的事。”一句簡單的話,凝聚著母親多少關心和愛護。在人生的道路上,正是有了母親不斷的為我敲著邊鼓,我才經受住了種種誘惑。
周末,家里姐妹兄弟幾個都會聚在哥哥家,一起談談工作,聊聊生活。在聊天閑談中,不外乎就是漲工資啦,最近時政啦,誰誰誰又違紀被通報移送啦之類的話題。當我們閑聊的時候,母親總是默默的坐在一旁織著毛衣。有一次我說到這兩年工資調整得快,在我們這個小縣城已經能過上想過的日子了,要知足才能常樂。這時剛參加工作的侄女說:“就這點工資能過上想過的日子?看看那些私企老板,我們這算什么呀,那才叫能過上想過的日子。”這話一出,母親抬起頭,正準備開口,大姐先發言了:“你說什么呀,人要懂得知足,有了工作就要珍惜,凡事別動歪腦筋,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該得多少要多少,干好自己的事。”聽到這話,母親欣慰的笑了,沒說一句話,低下頭繼續織著毛衣。
“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該得多少要多少,干好自己的事。”這話很簡單,但在從事了10多年的紀檢監察工作的我現在看來,這就是最原始的一種規矩意識,就是要明白自己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什么該要,什么不該要。只有懂規矩、守紀律,才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基石。
早晨,帶著兒子出去散步,旁邊有兩個小朋友在玩,年幼的兒子湊了上去。兩個小朋友很友好的拿出一顆棒棒糖給他吃,兒子說:“媽媽說了,不能隨便要別人的東西,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要。”抬頭看看天上初升的太陽,渾身暖暖的……(丘北縣紀委 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