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妹,下個月是爸爸七十歲生日,周末你回家一趟,我們商量一下操辦爸爸七十歲壽宴的事情。”
接到姐姐的電話,我心里不禁“咯噔”一下!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為鞏固反“四風”成果,縣里面對推進城鄉移風易俗工作制定了新規,先后出臺了《南澗縣提倡移風易俗禁止大操大辦的規定》《南澗縣推進城鄉移風易俗和客事從簡工作實施意見》《全面推進移風易俗客事從簡工作方案》,明確了在農村除結婚、喪事和首次建房外,嚴禁以任何方式請客或變相請客。我不僅是一名科級干部,同時還是一名紀檢干部,姐姐的想法顯然不符合規定,這著實讓我感到很為難。
父親是企業退休的一名職工,今年七十虛歲,退休后回農村老家居住。父親平時為人厚道,在家族中和村里很有威望,村民辦事總請他做禮房先生。自從我們姐妹三人成家后,近幾年來家里都沒有操辦過婚喪喜慶事宜,父親生日快到了,姐姐想借父親七十歲生日壽宴,邀請本村村民和親朋好友參加,安排酒席和大家一起熱鬧熱鬧,在村里也爭爭面子。
經過再三思考,我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姐姐接連發問:“這幾年親戚朋友、村民操辦婚喪嫁娶、生兒育女、升學參軍、喬遷新居、生日壽辰,按照禮尚往來我們都參加,做了不少客,也送了一些禮金,我們不回請人家,豈不是很失禮?那不是很沒面子?”“再說前幾天,隔壁張大伯辦壽宴請了四十幾桌的人,為什么他們能辦,我們卻不能辦?”
我解釋道:“隔壁張大伯的子女都不是國家干部,所以不受文件規定的約束。但我們就得按規定辦事,只要和親戚朋友解釋清楚,他們會理解的。”
這時,一旁的母親發話了:“這次壽宴以我的名譽操辦,我不是公家人,我花錢自己出面邀請親戚朋友,不需要你們姐妹來操辦,不要你們出錢,沒你們什么事,總應該可以了吧。”
僵持十分鐘后,姐姐問我:“能否采取媽媽說的辦法以她的名譽操辦,我們不設收禮席?”
我明確答復:“絕對不行!前不久,我們紀委才剛查處并通報了一起一名村干部違規操辦娃娃上大學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例。既然文件規定不能辦,我們就不能搞變通,如果有村民將這事情反映到我們單位,不但會讓我挨批評、受處分,也會使父親勤勤懇懇干事、老老實實做人幾十年的名譽受影響,何必為了一點小事而讓他在村民面前威信掃地,給他一生的清白留下瑕疵呢。”
不知什么時候回來的父親聽到了我們的爭執,對全家人說:“老二(父親平時對我的昵稱)說得對,縣委、政府出臺這項規定是得民心、解民憂的善舉。她作為紀檢干部理應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抵制陋習、糾正歪風、弘揚正氣。我們家屬更應該支持,向村民做好宣傳,抵制陳規陋習,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幾番話語,讓全家無言以對,最終同意取消壽宴操辦,以全家人到餐館訂制一桌家庭宴的方式來表達兒女的孝心。
一場家庭風波就這樣化解開了,感謝父母的開明和姐妹的理解,幫助我順利闖過一道“親情關”,成功經受住了一次黨紀黨規的嚴肅考驗。(南澗縣紀委 周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