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以《元謀:嚴禁吃“殺豬飯”不是“小題大做”》為題報道了楚雄州元謀縣出臺規定禁止全縣干部職工違反規定參與吃“殺豬飯”。為了說明此舉并非“小題大做”,文中例舉了公職人員參與吃“殺豬飯”帶來的種種弊端。
在此之前,云南大理等地也出臺過禁止黨員干部參加吃“殺豬飯”的規定,這些規定出臺后,在各地引起不小的議論。有人認為,這個規定好,現在誰也不缺少“殺豬飯”這頓“油水”,不參加吃“殺豬飯”,可以省出好多時間,避免許多麻煩。也有人認為,禁吃“殺豬飯”是多此一舉,吃“殺豬飯”是長期形成的民間風俗,屬于人情往來,不應該禁止。
最近,在微信朋友圈流熱傳著一個視頻,一個農民模樣的老年男子對吃“殺豬飯”談了自己的看法,大概意思是說,要養胖一頭豬不容易,城里人來吃“殺豬飯”,把好肉都吃完了,剩下一些豬皮子給主人家,心里邊是否過意得去?吃“殺豬飯”要帶就帶點油或大米來,啤酒就不要拿來了。
這雖然只是一個帶有“搞笑”意味的視頻,但看后細細想想,從中釋放的信息還是告訴我們,吃“殺豬飯”的習俗也該改改了。農民朋友殺年豬少請客,領導干部少參與吃“殺豬飯”,實際上是“你好我也好”的事情。
一頓熱熱鬧鬧的“殺豬飯”,隱藏著許多值得思考和注意的問題。其中主人的熱情好客是主要的,但會不會也夾雜著主人愛面子、想結識領導干部等因素。而領導干部到群眾中參與吃“殺豬飯”,時間問題、交通工具、帶去的東西,還有主人的特意安排,干部對待吃飯、喝酒的態度等,如果臨走時,主人還要送一塊好肉和土特產,拿還是不拿?這些會不會影響公職人員在群眾中的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公職人員,自己本來并不養豬雞,也不養牛羊,但到了年關,也會在城郊的“農家樂”請相關領導、同事、朋友和親戚聚餐吃“殺豬飯”,這樣的“殺豬飯”更是五味雜陳,應該禁止。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強調:“要繼續在常和長、嚴和實、深和細上下功夫。”看似平常的“殺豬飯”,如果抓嚴了,抓細了,也許還能杜絕許多隱藏在“民俗”中“四風”問題。禁止公職人員參與吃“殺豬飯”,是對公職人員的關心和愛護,并非多此一舉。(普洱市紀委 蘇賢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