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企業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相關要求,切實創新反腐敗體制機制,強化制度保障,明確職責定位,突出主業主責,嚴格執紀監督。圍繞落實“兩個責任”、深化落實“三轉”、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作風建設、權力監督、案件查辦、黨風廉政制度建設、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等工作,為推動企業經營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和紀律保障,但仍存在不少問題急需解決。
一、企業紀檢監察工作主要做法
(一)落實“兩個責任”,強化監督職能。一是企業黨政領導班子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時制定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措施,通過媒體渠道公開落實“兩個責任”的舉措;企業各級黨委和紀委主要負責人,逐級約談所屬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紀委(紀檢機構)主要負責人。二是切實強化監督職能。成立部門紀檢監察室、黨風政風監督室和執法與效能監督室,機構設置、人員配置進一步向查辦案件和紀律檢查工作傾斜。三是堅決落實部門紀委書記、紀檢員不再分管其他業務規定,只履行組織協調、紀律檢查、黨內監督、作風督查、案件查辦、制度建設六項職責,強化一線監督。四是突出作風建設。以效能風暴行動為重要載體,以暗訪為主要形式,加強效能督查并增加曝光力度,深化作風建設。五是加強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的監督,促使公務用車規范化管理。開展集中清理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等專項治理工作。督促干部做出了“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的承諾。六是強抓執紀辦案。暢通基層員工來信、來訪、舉報電話、網絡舉報平臺等檢舉受理渠道。堅持舉報歸口受理制度,每月定期錄入信息管理系統上報企業紀委,規范管理舉報工作,做到底數清楚、流轉嚴密、管理有序。對實名舉報實行限時辦結和反饋,對在查案件,集中力量進行突破,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二)創新權力監管方式,強化事后問責監督機制。一是創新權力監管方式,突出各層級監督重點。強化述廉制度,采用“訪廉、述廉、詢廉、評廉、用廉、督廉”等環節,解決同級監督過軟問題。強化監督層級,探索實行紀工委管理模式,解決上級監督過遠的問題;強化監督主體,健全完善“監督委員會”制度,解決監督過空的問題,構筑了全方位的權力運行安全網,進一步強化對權力的監管。二是實行各部門聯系監管。建立部門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各部門黨風廉政責任建設工作制度,部門紀委常委會委員對所聯系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監督檢查和調研指導。三是強化事后問責監督機制。堅持從問題導向,查辦案件和事后問責入手,由事前、事中的過程監督轉變為事后監督、履職監督和問責監督。
(三)狠抓學習實踐,強化作風建設。一是帶頭加強學習。聚焦“四風”問題,切實改進作風,紀檢監察干部帶頭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紀檢業務知識。通過集中學習、研討交流實踐歷練,加深了理解和認識,深化感悟和體會,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帶頭遵守紀律。各級紀檢監察干部認真落實執紀監督的各項紀律要求,帶頭嚴格遵守黨的各項紀律,帶頭遵守廉政準則相關規定,帶頭落實“不準”的紀律要求。三是帶頭正風肅紀。堅持貫徹中央八項規定、企業作風建設精神,堅決糾正自身存在的“四風”問題,自覺做到不發表違背紀檢監察干部身份的言論,不發生違背紀檢監察干部身份的行為,不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法執紀的活動,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親友等謀取特殊照顧或私利。
二、企業紀檢監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工作定位不清,思想認識有待加強。為了讓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回歸主業,“輕裝上陣”,要求企業紀委書記必須把主要精力(70%)用于抓紀檢監察工作,紀檢組長原則上不再分管紀檢監察以外的工作。但在實際工作中,部份紀檢組長存在“不適”心態。少數紀檢干部由于受慣性思維束縛,認為紀檢干部這一崗位大多數是以解決職務待遇為主,缺乏進取意識;個別紀檢干部認為強化執紀問責會影響與下級部門的關系,缺乏工作勇氣;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喜歡大包大攬,認為“全面開花”能夠體現紀委的權威和地位,主觀上不想退出一些不該分管的工作。有的同志認為多分管一些工作覺得雖然忙一點,但是因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覺更受企業黨委重視,工作干起來也更有威信,同時有利于自身綜合能力的鍛煉和提高,有利于為以后的發展積累經驗,不愿從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脫出來。有的同志認為不再分管紀檢監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認為基層紀檢監察工作游離于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產生了被邊緣化的思想情緒。
(二)能力素質有限,工作方式不到位。企業紀檢監察隊伍中缺乏專業人才,干部知識層面和業務能力亟需提升。由于紀檢監察工作涉及的領域廣,要求紀檢監察干部廣泛了解金融、法律、計算機、會計、管理等綜合知識,而現有的紀檢監察干部中,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少,特別是缺乏掌握信息網絡技術、熟悉市場經濟和財會電算知識的“復合型”專業人才,無論是查辦案件還是開展監督檢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現象。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平時不注重加強學習,對“三轉”意義認識不清、精神理解不深、實質把握不透,不知道轉什么、誒和轉,落實到工作中,缺乏具體的舉措和創新方法;少數紀檢監察干部自身能力不足,在調整充實到執紀監督一線后,不能完全適應新的工作理念和方式。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缺乏系統地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向企業黨委提出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意見建議較少。監督檢查缺位,主要是對下級監督多,對同級、上級監督少;對工作效能、廉潔自律方面監督的多,對品德修養等其他方面監督的少;對工作八小時以內監督的多,對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幾乎空白。
(三)溝通協調性不足,“三轉”宣傳氛圍不濃厚。少數紀檢監察機關對“三轉”重要性認識不足,關起門來搞“三轉”,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匯報不夠,沒有形成良好的思想共識和外部環境;個別紀檢監察機關方法過于簡單,沒有做好交接和督促工作,導致相關主責部門也未主動跟進,監督鏈條斷裂。同時,少數紀檢監察機關針對“三轉的外部宣傳教育力度不夠,沒有形成全媒體、全方位、全過程、全人員的宣傳強勢,使得群眾對“三轉”的知曉度、關注度和支持度不高。
三、企業紀檢監察工作的完善建議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當前,改進企業紀檢監察機關工作,必須進一步放下包袱,解放思想,重構和強化適應新形勢要求的工作理念。摒棄思維定勢、角色定勢和工作定勢,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轉變職能、突出主業”的新要求上來,要結合目前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把推進“三轉”工作作為破解困擾紀檢監察機關多年的職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擊、吃力不討好等老大難問題的難得機遇,正確履職、有效作為,努力做到轉思想、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強自身。
(二)明確職能,突出主業。企業紀檢監察部門要嚴格依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進一步明確職能,強化現代化治理意識,改變原來“既作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等職責越位缺位錯位問題,找準履職站位,按照中紀委、監察部、企業紀委“轉變職能、突出主業”的要求,從真正解決問題的角度定任務、用方法、添措施、強機制,克服“包打天下、越位錯位”現象,更加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更加突出執紀監督主責,更加強化糾正“四風”和懲治腐敗等主業,防止由監督主體錯位為執行主體,回歸紀檢監察本職。
(三)準確定位,監督有力。企業紀檢監察部門作為專門的監督機關,應該是對各職能部門和所屬部門履行職責的監督,應該把履行監督職能的切入點從配合各職能部門開展業務檢查,轉變到對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監督檢查上來。對于職能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主管部門負責,紀檢監察部門要集中精力加強對監察對象的監督,牢牢把握紀檢監察的職能定位,切實發揮監督職能,有效保證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實,促進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
(四)轉變作風,強化自身建設。要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素養,做到理論上清醒、政治上堅定;要精通相關業務知識,深入學習紀檢監察法律法規和工作程序,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中,要追求高尚人格品德,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身體力行道德原則和規范,敢于擔當,敢于負責,帶頭抓落實,帶頭克難攻堅,敢抓敢管,立說立行,奮勇爭先,對違紀違法問題敢于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做到對腐敗問題“零容忍”,有案必查、問責必嚴、違紀必究。要擁有一顆平常心,淡泊明志,無私節欲。堅決做到不該吃的堅決不吃,不該去的堅決不去,不該拿的堅決不拿。帶頭遵紀守法,嚴格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帶頭接受監督的意識,依法依規依紀辦事,不徇私情,秉公執紀。只有一身正氣,說話才有底氣,群眾才能服氣。(貢山縣黨史辦 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