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以下簡稱《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規定,承辦部門應當結合問題線索所涉及地區、部門、單位總體情況,綜合分析,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方式進行處置。作為紀檢監察機關處置問題線索方式之一和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最基本、最有效的實現形式,談話函詢在“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方面可以發揮重要作用。麗江市紀委在開展談話函詢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把如何用好談話函詢這一政治性、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紀律戒尺貫穿到監督執紀問責的全過程。同時也發現一些存在問題,引發一些思考。
一、主要做法和經驗
(一)堅持抓早抓小,實踐“四種形態”要求。一是通過信訪、案管、明察暗訪、執紀審查等多種線索來源,對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嚴格進行分類篩選,將反映黨員干部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線索列入談話函詢,提出處置意見報告分管領導研究確定。二是及時啟動程序。對確定列入談話函詢類的問題線索,堅決做到不留存、不壓辦,迅速啟動談話函詢程序,及時處置問題,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錯,積極踐行“第一種形態”要求。
(二)規范操作程序,嚴格責任落實。一是嚴格按照《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要求,談話函詢的適用對象、方式、內容、時限、程序和紀律要求,確保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防止了談話函詢作為一種線索處置方式的簡單性、隨意性、形式性,保證執紀監督的嚴肅性。二是談話函詢的審批備案、組織實施、黨委(黨組)及紀委(紀檢組)簽字背書、分類處置、審核歸檔的一系列流程都按照要求文書制度化,做到規范可行、全程留痕。
(三)強化教育理念,層層傳導壓力。談話函詢的目的就是把紀律挺在前面,把“治病救人”的理念傳遞給函詢談話函詢對象,從而恢復良好的黨內政治生態,保護整片“森林”的健康,真正體現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在這一過程中把被談話函詢黨委、紀委(紀檢組)的責任明確、擔當強化,形成齊抓共管、層層落實的良性循環,把“兩個責任”的壓力傳導下去。在談話函詢過程中要求被談話函詢對象在按照所列問題進行說明的同時,所在單位黨組織必須認真進行核查背書簽字,并按照時間要求回復市紀委。
二、談話函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談話函詢是一種新的監督執紀手段,沒有較多現成的經驗可以借鑒,對于紀檢監察部門來說也是“摸著石頭過河”,需要邊實踐、邊總結、邊完善提高,從工作實踐的角度來看,現在主要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對談話函詢對象和問題“面”的把控上還有待精準。什么樣的對象,反映領導干部線索的哪些問題、什么樣的程度應當進行談話函詢,《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中并沒有給予明確的定義。現階段談話函詢工作的開展是根據問題線索的具體問題根據經驗進行分析研判以后來進行的,有些問題多是比較籠統或難以查證核實的線索,憑借函詢書面材料進行了結,可能存在把握不精準的情況出現,導致談話函詢的執紀手段難以進行常態運用。
二是對談話函詢內容“度”上的確定還有待提高。談話函詢談什么?函詢問什么?在實踐中還在進行探索。有些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在不涉及具體問題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較為明確的指出、提醒,并要求對象進行說明。但是對于一些較為具體的問題,在談話函詢過程中可能被對象輕描淡寫的帶過去,但實際上已經是比較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對方及時就開始進行補救,反而變相告訴了對方紀檢監察機關掌握了一些什么問題,導致后續的調查工作難以開展。
三是對談話函詢程序的“點”的把握上還有待抓牢。談話函詢工作作為監督執紀工作的一種重要方式,涉及的部門、人員較多,如紀檢監察機關處置線索的信訪、案管部門,發函通過辦公室發給被反映人和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然后背書簽字后發回紀檢監察機關,這樣經辦人員過多后,難免保證在此過程中問題線索及被反映人回函的保密,會不會導致問題線索擴散和談話函詢工作難以正常有效的開展。
四是對被反映人回函內容和背書簽字內容仍待加強。被反映人談話回函中仍然存在對反映的問題避重就輕、有閃避之嫌,只談成績、談客觀因素,不談主觀、談具體問題的情況,導致談話函詢的過程中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同時背書簽字黨組織負責人還存在“老好人”思想,覺得一個單位或者一個班子的同志問題不是特別嚴重就能夠應付過去就可以了的思想,沒有發揮好黨委(黨組)管黨治黨主體責任。
五是個人廉政檔案的建立工作還待完善。《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中明確規定,“談話函詢材料應當存入個人廉政檔案。”現階段主要檔案是以問題線索處置的檔案為主,個人廉政檔案建設工作尚沒有具體的規范和參考,需要進一步完善。
三、對策和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規范談話函詢的制度建設。結合云南省紀委《關于貫徹實施監督執紀規則的實施意見》和單位正在制定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把談話函詢的適用對象、方式、內容、時限、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梳理,使得制度程序上嚴密規范,既防止小題大做,又防止跑風漏氣、線索流失,既最大程度減少談話函詢的主觀性和隨意性。
(二)強化學習宣傳和教育引導。通過多形式、多方位對談話函詢執紀監督方式進行學習和宣傳,營造一種正確輿論導向,引導黨員干部擺正心態,理性對待組織作出的談話函詢決定,坦誠向組織作出說明。即使反映的問題線索有出入,也要讓其相信組織能夠審慎調查、甄別問題、公正處置。對隱瞞、編造、歪曲事實、回避問題,阻礙或對抗調查的行為,要從反面進行教育宣傳,真正體現出抓早抓小、挺紀在前的理念,發揮“第一種形態”的預防效果。
(三)注重談話函詢“后半篇文章”的處理。作為處置問題線索的一種方式,談話函詢不能泛泛地談,更不能草草地結束,只有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完善后續工作,正確運用結果,才能確保效果最大化。對反映失實,未發現違紀問題的,建議予以了結澄清,提醒被反映人時刻繃緊紀律弦,讓談話函詢成為一次很好的紀律教育。對問題輕微或者在談話函詢過程中避重就輕等情況,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可采取問責等方式處理。讓被反映人在未來的工作中一定不跟組織耍小聰明,養成向組織如實報告的好習慣,時時處處體現對黨忠誠。對涉嫌違反紀律,需進一步調查了解,可建議對該問題進行初步核實,查清問題。
(四)完善干部廉潔檔案建設。建立完善黨員干部廉潔檔案管理制度。把真實反映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情況的檔案材料,包括一般包括黨員、干部的基本情況,向組織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反映黨員、干部的問題線索及處置情況、結果等收納其中,并及時更新個人廉政檔案,作為干部提拔使用的參考。(麗江市紀委 董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