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關乎黨的生死存亡,關乎兩個百年奮斗目標能否得以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能不能擔起來,關鍵在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抓沒抓住。“牛鼻子”三個字,形象地指出了黨委主體責任在黨風廉政建設體系中牽頭抓總的作用。各級黨組織只有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才能抓住關鍵,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大理州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把從嚴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更加自覺地肩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責任,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牢固樹立“主心骨”意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黨章的要求,是各級黨組織職責所在、使命所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黨組織要擔負起主體責任,黨委書記要做管黨治黨的書記,當好第一責任人。大理州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黨的建設之中,把反腐倡廉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落實,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落地見效。堅持嚴字當頭,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簽字背書,認真履行好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等主體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大理州要求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以對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對本地區本單位的政治生態負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當好黨風廉政建設的“明白人”“責任人”和“帶頭人”。領導班子成員要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職責和掌握的權力管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延伸到哪里,切實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自覺履行“領頭羊”責任。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進一步明確了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并對職責、任務、手段、措施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大理州委堅決貫徹落實中央、中紀委和省委、省紀委的決策部署,以學習貫徹《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為抓手,堅持以上率下、示范帶動,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向基層延伸。州委堅持負總責、常研究、突重點、抓具體,去年,州委常委會24次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州委還就落實主體責任約談常委班子成員和縣市黨政主要領導,確保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雙落實”。州委、州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定期與分管聯系部門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加強對分管聯系部門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及時進行廉政談話,及時進行提醒誡勉,督促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堅持半年有檢查,年終有考核,督促責任落實,州委常委帶隊檢查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組成14個考核組對州級部門和12縣市開展了全面考核,對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4個縣和5個州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紀委負責人進行集體誡勉談話,責令按照“八個一”要求全面整改,并開展復查驗收。
環環扣實“責任鏈”發條。黨委主體責任是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大理州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辦法》,細化了全州各級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以及相應的責任追究細則、責任追究程序和結果運用,為深入落實“兩個責任”提供了制度保障。修訂完善了《大理州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意見》,著力解決落實主體責任上緊下松、壓力層層遞減問題,制定了《大理州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工作規則》,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州委常委對聯系縣市、分管領域和部門實行黨風廉政建設“總承包”,各級黨委(黨組)在抓好本級主體責任落實的同時,進一步加大主體責任的壓力傳導力度,細化黨風廉政建設各級責任清單,形成了州委抓縣(市)委、縣(市)委抓鄉(鎮)黨委、鄉(鎮)黨委抓村委,一級抓一級、一級向一級傳導責任、一級對一級負責,形成責任具體、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環環相扣的“責任鏈條”。全州87個州級單位和12個縣(市)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責任制量化考核辦法,制定了主要領導“四個不直接分管”工作實施辦法,進一步形成了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堅決查處“撂荒地”行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黨委要扛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以嚴肅問責推動責任落實。”大理州堅持守土有責、失責必問、問責必嚴,自覺把問責的“手電筒”照向自己,堅持從州委常委會自身,從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做起,把自己擺進去,認真開展自糾自查,及時整改落實,倒逼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到位。堅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堅決查處各種違反紀律的行為,使各項紀律規矩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防止出現“破窗效應”。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以紀律為尺子,認真對照《條例》和《準則》,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違反黨章黨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六種情形進行問責,以強有力的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切實扛起責任。2016年,共問責黨員干部225人,涉及縣處級27人、鄉科級45人、一般干部153人,問責黨組32個。其中,對管黨治黨不嚴、落實責任不力的83名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2次點名道姓通報曝光4起典型問題。通過嚴明紀律、強化問責,讓各級黨組織更好地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推動管黨治黨不斷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隨著主體責任的全面有效落實,有力助推了大理州各項事業的蓬勃發展,進一步營造了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去年以來,大理州切實加強對中央、省州黨委重大決策、重要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深入開展了脫貧攻堅、洱海保護治理、穩增長和“五網”建設等重點工作專項紀律檢查,特別是嚴肅查處了大理市鳳儀鎮龍王廟箐非法采石、采砂破壞森林資源等一批洱海保護治理違紀違法案件,有力回應了社會關切,同時,州委專題研究部署洱海保護治理“搶救模式”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不斷提高正風反腐的政治、法紀和社會效果,匯聚起干事創業、活力迸發的正能量,為推動大理綠色發展共享發展跨越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和作風保障。(大理州委書記 陳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