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紀檢監察干部敢于擔當、敢于監督、敢于負責,才能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注入強勁動力;反之,不想監督、不敢監督、不會監督,黨紀政紀必然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在當前反腐敗工作面臨的新形勢下,嚴格按照“三嚴三實”要求,立根固本,修枝剪葉,加強自身錘煉,是“防四風、轉作風”的有效舉措,是提高執行力,促進基層紀檢監察干部發揮監督作用的重要抓手,是落實“敢為、能為、有為”的重要保證。
一、“三不”監督問題和原因分析
問題一:自身建設不扎實,一些基層紀檢監察干部“不會監督”。近年來,雖然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執紀監督能力有所提高,但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在總體工作謀劃上雖然注重懲防體系規劃建設,但對紀檢干部隊伍尤其是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沒有足夠重視,自身建設不夠扎實;在基層紀檢監察隊伍建設上是培養“萬金油”式的干部,入行專業五花八門,干部從業沒有門檻標準,不注重專業化建設;在履行職責方面“邊界模糊”,主業不突出;在干部能力培養上有的僅靠“師傅帶徒弟”的方式,無配套體系;有的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知識不豐富、理論水平不高、工作思路和方法舉措相對滯后;另外,基層紀檢監察裝備建設不足,硬件設施不齊全,監督方法單一,手段少,措施不得力,導致監督不到位等現象存在。這些都是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未與蒸蒸日上的發展形勢保持同頻共振的不足之處,制約了基層紀檢監察監督作用的發揮和提高。
問題二:一些紀檢監察干部對反腐敗工作認識不到位,存在畏難情緒“不敢監督”。有的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尤其是年輕干部思想上有障礙,認為同在“一口鍋”里吃飯,在人、財、物等方面依附于監督對象,無法理順履行監督職責與服從基層黨委領導的關系,過多地強調服從,而忽視了監督。“怕得罪人、怕丟選票”的思想難以逾越,不敢大膽履行監督職責。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向上級紀委報告,怕受到“愛打小報告”的指責;向出現問題的干部直接指出,又怕影響人際關系、怕傷和氣,怕影響今后工作和自身的發展,思想顧慮壓力大。從而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不了了之,對廉政建設認識不到位,以致出現該管不管、該嚴不嚴的現象。
問題三:監督難度日益增大,一些紀檢監察干部“不想監督”。當前反腐工作任務艱巨,有些作風規定,廣大黨員干部思想上擁護得多,但仍有部分干部未能形成帶頭踐行的行動自覺。如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時,有的黨員干部、群眾不理解不配合,認為把關就是卡殼,有的思想上認可,但行為上仍有違反八項規定的現象,違規案件層出不窮、屢禁不止。同時,新形勢下出現的 “為官不為”、“門好進、臉好看、話好聽,但事仍難辦”現象等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給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執紀監督工作增加了難度,帶來了新的挑戰。工作面廣,工作量大,一些紀檢監察干部尤其是在紀檢監察崗位時間較長的“老”干部,受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等不良思想影響,發生了信念動搖,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淡漠,不想惹事思想主導嚴重,認為“做多錯多”,“干多干少一個樣”,懶得監督,不想監督。
二、找準切入點,破解不想監督、不敢監督、不會監督的問題
立根固本,解決“不會監督”的問題。“治人者必先自治,責人者必先自責,成人者必先自成。”作為監督執紀的專門隊伍,紀檢監察干部肩負著維護黨紀政紀、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職責,其素質、能力和作風,直接關系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成效。因此,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打鐵還需自身硬”,要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和水平,做嚴守紀律、改進作風、拒腐防變的表率。基層紀檢監察干部要迅速轉變作風,根據紀檢監察機關“三轉”的要求,創新理念、轉變方式、提高水平,為基層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提供保障。要探索建立紀檢監察機關重點工作“巡查”制度,建立落實整改結果、監督結果“回頭看”機制,強化對職能部門履職情況的再監督再檢查。切實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不斷提升發現問題的能力、執紀監督的能力和問責追究的能力,使紀檢監察干部的思想觀念、素質能力和作風紀律適應新形勢需要。要嚴格紀檢監察內部監管,進一步規范案件查辦、信訪調查、處分執行、執法監督等工作程序,確保嚴格執紀、秉公用權,堅決防止“燈下黑”,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的基層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修枝剪葉,解決“不敢監督”的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廣大紀檢監察干部要敢于擔當、敢于監督、敢于負責,努力成為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敢”就是勇挑重擔,敢于迎難而上;大膽開拓,敢為天下先。按照這些要求,當前紀檢監察干部要消除各方面的顧慮,修枝剪葉,聚焦主業,突出重點,大膽監督。要持之以恒推進干部作風建設,重點突出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落實、糾正“四風”突出問題、解決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監督問責,對頂風違紀者快查快辦、露頭就打,堅決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要嚴格落實“三重一大”、公務接待、公車使用管理規定等制度,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確保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加強廉政宣教工作,做到廉政教育全覆蓋,同時,在項目立項、專項資金管理、“三公”經費管理等方面及時完善制度,探索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有效辦法,扎緊制度“籠子”,堵塞管理漏洞。
“三嚴三實”,解決“不想監督”的問題。從近年來查處的各類腐敗案件看,權力缺少監督使腐敗分子有機可乘,從而走向犯罪。盡管監督不能根除腐敗,但缺少監督必然會出現腐敗。因此基層紀檢監察干部要按照規定,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切實加強監督,以保證黨的路線方針、國家的法律得到正確的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安徽代表團參加審議時,關于推進作風建設的講話中,提到“既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于律己,又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的重要論述,“三嚴三實”應當作為基層紀檢監察干部的行動指南,從點滴做起,重落實,是針對無所事事、敷衍了事、不負責任提出的一劑猛藥。
在當前反腐敗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下,壓力與挑戰并存,每名紀檢監察干部的肩上都有一份沉甸甸的責任。面對這些壓力和挑戰,基層紀檢監察干部要攻堅克難,迎難而上,監督的觀念要轉變。從“不想監督”變為“主動監督”,履行監督職能上,要從“盯人”轉為“盯權”,緊盯權力及其運行過程,防止腐敗出現。監督要力爭主動,要改變領導交待什么就辦什么的被動狀態,要變被動為主動,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監督方式上尋找新的突破,切實強化監督職責,為地方事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楊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