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臨滄市緊緊牽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層層傳導壓力,以不落實之事追責不落實之人。截至目前,市紀委組織派出9個檢查組對8縣(區)、74個市直責任部門開展了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共問責單位16個、問責領導干部69人。
厘清責任清單,壓實責任擔當。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進行分解,細化具體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出臺落實“兩個責任”的實施辦法和責任追究辦法,促進各級責任主體耕好“責任田”。推行“兩個責任”具體清單制度,列出責任清單,將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細化為48項,將責任任務、考核目標、責任追究有機結合,從制度層面對相關工作進一步細化完善,確保明責有理有據,履責有規有矩。
層層傳導壓力,倒逼責任落實。制定檢查考核工作方案和評分標準,年終組成由市委常委任組長的檢查考核組對責任單位開展檢查考核,注重考核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年度工作目標綜合考評重要內容進行核算;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建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專項約談常態化機制,通過約談了解責任單位履責情況,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具體要求;緊盯生產安全、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事故事件中的領導干部失職失責問題,直接查處和督辦問責;建立公開述責述廉制度,組織開展市管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省紀委全會述責述廉,讓一把手走上臺來,對責、廉等方面工作全面報告,當面接受質詢,督促主要領導切實履行好“一崗雙責”。(李飛 孫春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