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蘭坪縣紀委不斷強化廉政審查工作的政治性、嚴肅性、規范性,嚴把政治關、廉潔關。1至11月,共審查回復黨風廉政意見61次,涉及黨員領導干部2507人、97個集體。
縣紀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的通知》,對廉政審查的流程、內容、標準及相關事項作出了詳細規定。明確了選拔任用、交流使用、提名考察和評先評優的廉政審查不予通過的15種情形;因公或因私出國(境)的廉政審查不予通過的3種情形;單位評先評優的廉政審查不予通過的3種情形。縣紀委辦公室在收到黨風廉政建設征求意見函后,統籌協調信訪室、案管室、各紀檢監察室、黨風政風監督室、案審室,嚴格按照各自職能,認真提出廉政審查意見,送各分管縣紀委副書記審核把關,呈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審簽后按程序行文回復。
廉政審查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評判黨員干部的功過得失要一針見血,敢于有病說病、有患言患,對有問題反映、被組織審查、受到紀律處分和問責處理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根據相關規定,必須作出是否同意重用、提拔、推優、評先等結論性意見,向組織提供真實、全面的廉政鑒定材料。各分管副書記及相關室負責人要對審查工作認真負責,實行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對黨風廉政意見回復中隱瞞或夸大事實、弄虛作假,造成審查結論失實的,加大問責力度,強化責任追究。對玩忽職守、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的,堅決做到發現一起、重處一起、絕不姑息。(和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