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麗江市聚焦干部作風紀律建設,通過完善規章制度,扎緊制度的籠子,狠抓干部作風建設,有效促進了干部作風新轉變。
完善制度形成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結合麗江實際,制定了《麗江市委常委班子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意見》,常委班子帶頭,率先垂范,做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模范。制定出臺了《麗江市關于加強和改進干部作風建設的若干規定》《麗江市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工作總結報告制度》《麗江市防治鄉鎮(街道)干部“走讀”行為規定》《麗江市治理庸懶散奢行為問責辦法(試行)》等加強作風建設的規范性制度35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有效克服了作風建設一抓就緊、一放就松的“頑疾”,以制度構建作風建設常抓不懈的工作機制。
以制度助推紀律作風專項整治。針對麗江生活節奏慢,黨員干部慢作為現象突出的問題,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整治干部不作為慢作為的規定》《關于在全市持續深入推進“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針對干部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干部作風建設的若干規定》《治理庸懶散奢行為問責辦法(試行)》等規定,嚴格對照制度規定,在全市范圍集中開展“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專項治理,嚴肅追究“為官不為”“為官亂為”行為。
強化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加強對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自檢自查,確保制度執行見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年節假日,突出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及時組建專項紀律檢查組,采取多輪次、全方位監督檢查,嚴查各級各部門節假日前后干部上下班紀律情況、節假日值班情況,以及利用節假日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深挖細查干部作風問題,并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考核中,加強對作風建設各項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以責任追究增強制度執行力度。嚴格對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零容忍”態度,對干部作風紀律問題抓早抓小。其中,開展“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專項治理共問責黨員干部34人,其中處級干部6人、科級干部26人、其他人員8名。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對單位部門違反相關制度,出現嚴重作風問題的,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同時,嚴格執行典型問題通報曝光機制,對查處的典型問題案例進行通報曝光,達到警示教育的震懾效果,不斷強化各項制度執行力。(和松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