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推進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落地生根,強化自身監督,嚴防“燈下黑”,保山市紀委組成督查組對全市紀檢系統作風狀況開展了一次督查。
督查重點圍繞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及紀檢監察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圍繞脫貧攻堅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及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的情況等7個方面為重點內容,采取明察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市各級紀檢監察干部作風狀況進行了一次系統督查。
督查期間,堅持不事先通知、不定路線圖、不聽取匯報、不要基層陪同的原則,對紀檢監察干部作風狀況進行了隨機暗訪,與30名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及部分黨政紀處分人員和5名市直單位和園區領導班子成員進行了個別談話,查閱縣區紀委財務憑證3000余份,縣、鄉紀委案件卷宗32件,加強自身建設、開展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強化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等方面的有關資料5000多份,延伸檢查了6個鄉鎮、7個村(社區)。
督查工作堅持問題導向,以發現問題、糾正問題、推動工作為目的,做到現場反饋,即查即糾,嚴防燈下黑。此次督查,共發現并及時糾正自身建設、執行規則等方面的相關問題34個。(左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