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至10月,寧洱縣紀委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置59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40人次,占67.8%;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置11人,占18.6%;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置5人,占8.5%;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置3人,占5.1%。
加強教育提醒。在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過程中,加大對黨員干部黨紀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要求黨員干部懂紀律、守紀律、敬畏紀律。抓實主體責任的落實,要求各鄉鎮、各單位主要領導加強對單位干部職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帶頭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黨規黨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斷修正、完善自我。
注重抓早抓小。摒棄過去“違紀只是小節,違法才去處理”“以查辦大案要案論英雄”的觀念,堅持把“咬耳扯袖、紅臉出汗”作為從嚴治黨的常態,強化日常監督,抓早抓小。開展常態化監督執紀工作,對反映黨員干部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問題的,及時談話函詢,早提醒早糾正。
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將狠抓節點作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重要抓手,一個階段一個階段地向前推進,節前抓警示提醒,節時抓監督檢查,節后抓通報曝光。在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節假日派出明察暗訪組對各級各部門公車管理、厲行節約、值班制度等落實情況開展明察暗訪,堅決整治四風。
加強執紀審查。對照“四種形態”之中“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是極極少數”的要求,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不放松,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發現多少查處多少,不定指標,上不封頂,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強化與組織、司法、審計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優勢互補,形成反腐敗的強大合力。(姚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