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石林縣紀委緊盯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對八小時之外“言行不文明、行為不廉潔、作風不檢點”干部進行了重拳處理。
制定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八小時外監管管理辦法(試行)》,明確提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盯住重要事項、重點場所、重點時段,著重加強對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監督黨員領導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
縣紀委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鼓勵群眾舉報、開展走訪檢查等途徑,加強監管和懲處。對違規參加營業性娛樂活動、公款吃喝宴請、收受賄賂、利用婚喪嫁娶借機斂財、生活萎靡等“不檢點”行為,一經查實,立刻嚴肅處理。今年以來,共組織開展了7次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八小時之外”隨機抽查和集中整治活動,對發現問題問題及時進行了處理。
同時,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在實踐“第一種形態”上下功夫,經常打聽“張家長、李家短”,讓干部職工感到監督的“存在感”,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找當事人談話,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指出問題危害,幫助查找原因,提出改進要求,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或初始階段。今年1至10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實踐運用“四種形態”處理93人,其中第一種形態處理49人,占53%。 (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