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市深入加大對“小金庫”問題清理整理力度,共完成兩輪“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抽查復查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市紀委制定印發《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保山市2017年“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重點抽查實施方案》認真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和整治工作,強化對“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在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中,按照宣傳動員、自檢自查、重點抽查、總結完善等步驟進行。
全市717個單位開展了自檢自查,自查面達到100%。在自查基礎上,根據各單位、各部門自查自糾和近年來重點檢查的實際情況,選定14個市直單位為重點抽查對象。市紀委各派出紀工委對51個聯系監督單位進行重點抽查;各縣(市、區)共組成21個檢查組對32個鄉鎮開展重點抽查工作。通過抽查,未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針對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反饋要求整改,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強化資金和財務管理意識,健全完善財務管理、資金管理和內部審計方面的規章制度。
近期,為鞏固“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成果,市紀委印發《保山市市直單位“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重點復查工作方案》,用為期一個月的時間,由市紀委牽頭,會同財政部門和審計中介機構,組成兩個清理整治“小金庫”問題復核組,開展市直單位“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重點復查工作。此次復查,共對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環保局等10個市級單位及其15個二級單位開展復核。復核發現問題已專題向市紀委主要領導匯報并及時交辦。(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