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富源制定出臺《規范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七種方式的實施意見(試行)》,進一步明確實踐運用“第一種形態”的具體方式、實施主體以及適用情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
《意見》規定,實踐“第一種形態”的具體方式有7種,分別為提醒談話、批評教育、談話函詢、召開民主生活會、通報批評、作出書面檢查和誡勉。每種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意見》明確,真正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做到抓早抓小,不僅需紀委發力,還要各級黨組織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對管理的黨員干部及時掌握動態,在沒有觸及紀律高壓線時就使其及時“紅臉出汗”,嚴把第一道關口。《意見》明確,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為“第一種形態”的實施主體。黨員干部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風、廉潔自律、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等方面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黨組織或紀檢監察部門綜合衡量違紀事實和情節、違紀人員悔改表現等因素,恰當運用上述7種方式,以達到讓黨員干部“紅臉出汗”“除塵去垢”的療效。
《意見》還規定,實踐運用“第一種形態”的有關材料由承辦單位(部門)歸檔留存,并及時將適用情況記入黨員干部個人人事檔案。同時,將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實踐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綜合考核,讓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壓在肩上、落在實處。
據悉,自《意見》實行以來,全縣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已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處理321人。其中,提醒談話156人、批評教育105人、談話函詢24人、通報批評20人、作出書面檢查12人、誡勉4人(劉云超 陳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