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大理州紀委召開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試點工作情況匯報會。
會上,大理、祥云、巍山三個縣市紀委書記分別就2017年以來試點工作開展情況、當前仍存在困難和問題,以及下步工作打算作了匯報。州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傳達學習了近期中央紀委、省紀委關于推進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踐運用工作的相關精神和要求,并就各縣市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分別作了點評。
會議指出,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總體看來,體現了領導重視、理論認識先行、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制度建設貫穿“四種形態”運用并向規范化制度化推進等特點。各縣市實踐運用“四種形態”主動性普遍得到提高,全面從嚴治黨自覺性普遍得到增強,構建了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的初步框架。
會議強調,實踐運用“四種形態”存在主體責任落實有差距、監督責任需進一步加強和推進等困難和問題。各縣市紀委、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深化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重要性的認識,具體要從“四種形態”被寫入《黨章》,“四種形態”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純潔性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是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現實需要等方面系統認識和重點把握。
會議要求,各試點縣市要加大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的落實力度,為推動全州工作提供經驗和借鑒。要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堅持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處分、組織調整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在具體實踐運用中要上升到制度層面加以總結。(馬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