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滄源縣主動適應和積極融入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新部署,從嚴從實落實“兩個責任”,保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步步推動管黨治黨走向嚴緊硬。
提高站位“壓擔子”,不斷夯實主體責任。縣委帶頭落實主體責任,堅持每年召開縣委常委會、縣委專題會議、縣紀委全會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定縣委常委領導班子《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細化分解;出臺《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實施辦法》,推進主體責任落實具體化、常態化;制定《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從26個方面明確五年懲防體系工作措施;制定出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定>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傳導責任壓力。創新檢查考核措施,從2015年起,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實行每季度量化檢查考核通報,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23人進行追責,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聚焦主業“履職責”,發揮專責監督作用。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不斷深化“三轉”,聚焦中心任務,認真履行監督責任。緊盯“關鍵少數”,管住大多數,深入實施領導干部述責述廉、任前廉政談話、提醒約談等黨內監督制度。98名縣管黨政“一把手”向紀委全會述責述廉全覆蓋。縣紀委常委堅持每年就落實“兩個責任”定期約談鄉(鎮、場)、縣直部門和紀委(紀檢組)負責人。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要求具體化、常態化,共開展提醒談話、約談、談話誡勉653人(次),談話函詢24人(次),11名科級干部在民主生活會上就談話函詢問題作說明。嚴肅換屆紀律,先后成立7個換屆風氣督查組,加強對鄉(鎮)黨委、村(社區)“兩委”、縣鄉人大、政府和政協換屆紀律的監督檢查,確保換屆工作風清氣正。嚴把選拔任用的廉潔自律關,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回復廉潔自律征求意見函1707人(次)。
創新機制“筑基礎”,激發廉政建設活力。率先出臺《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各單位班子每季度定期召開1次分析研判會,分析存在問題,推動問題整改,推進廉政建設。制定《工程建設領域廉政制度》《政府投資項目成本控制制度》《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等市場活動不良行為記錄黑名單制度管理暫行辦法》等,在管人管事管錢環節上降低廉政風險。出臺《從嚴控制舉辦節慶及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關于堅決整治黨員干部飲酒問題的通知》,嚴格規范和約束黨員干部日常行為。制定出臺《股(所)級干部任用征求廉潔自律意見的實施辦法(試行)》,把選人用人的廉潔關挺到最前沿。制定出臺《干部召回管理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科學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七類干部教育管理。
重錘追責“懲歪風”,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共開展監督檢查108批(次),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2起,處理33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5人,問責8人,其中: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9起15人、濫發獎金福利6起10人、收送禮品禮金1起1人、收受紅包2起2人、大操大辦4起4人,8人次主動上繳紅包禮金11.55萬元。堅決懲治腐敗,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37件(次),立案查處142件157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56人,其中:鄉科級39人,移送司法機關5人。以“零容忍”態度嚴懲“微腐敗”,共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70起,其中扶貧領域26起,處理80人。(趙貴美 陳志敏 魏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