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西雙版納州紀委認真履行職責,在干部提拔任用、評先評優、代表資格人選、年度考核等工作中發揮監督職能,嚴把廉政審查關,嚴防干部“帶病提拔”“帶病評先評優”。
建立健全廉政審查工作制度。制定出臺《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察局廉政審查工作辦法(試行)》,明確審查對象、審查原則、審查內容及審查程序。明確廉政審查工作由州紀委組織部統一負責,書面征求信訪室、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及黨風政風監督室意見,通過規范工作程序,防止出現權限不清的現象,進一步提高廉政審查工作的效率。
嚴格審查被審查對象的廉潔自律情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重點審查被審查對象是否有信訪舉報或問題線索,是否因違反黨紀政紀被立案審查,是否因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是否尚在處分期,是否存在被問責等情況,初審科室對審核情況把關簽字,確保回復意見的準確性。
集體研究討論,把好廉政審查意見回復關。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格把關、保守秘密的原則,初審意見由州紀委組織部匯總后,提交州紀委常委會議集體分析研究。經州紀委常委會議研究通過后,由州紀委組織部對照省紀委廉潔自律審查10類情況,形成廉政審查結論性意見,書面回復相關部門,向組織提供真實、全面的廉政審查情況,發揮好黨風廉政意見回復的作用。
今年1至9月,開展廉政審查924人次,建議取消評先評優、提拔、代表或委員資格14人,有效防止了“帶病評優評先”“帶病提拔”等情況的發生,遏制了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推進了黨風政風持續向好。(付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