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西雙版納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抓早抓小,立足實際探索建立州、縣、鄉紀委“三級巡察聯動機制”,分級負責、集體排查、專項督辦,把解決挪用土地補償款、騙取項目補助資金、私分和挪用集體資金等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蠅貪式”腐敗問題作為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切入點,重拳出擊,頻頻亮劍,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向基層延伸、落實到重點領域,切實增強群眾的“獲得感”。
搭平臺、建機制,拓寬問題線索來源渠道。建立州、縣、鄉紀檢監察機關巡察機制,實行“察”“訪”結合,充分發揮巡察組“探頭”作用,提高發現、收集問題線索的效率;建立州、縣、鄉、村“四級信訪信息報送機制”,確保第一時間掌握有效信息,及時掌握群眾訴求動態處理情況。健全“五級聯動”監管平臺,加強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同時通過信訪舉報、明察暗訪、專項檢查、審計監督等形式,收集、篩選、排查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線索。在全面收集問題線索的同時,由紀委牽頭相關職能部門主動深入民政、農業、財政等部門搜集“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救助、低保資金管理使用等問題線索,定點、定向、定位開展監督檢查,并建立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臺賬,逐一登記、逐一整改,逐一銷號,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以嚴明的紀律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
重規范、大起底,集體分析排查問題線索。建立州、縣市紀檢監察機關、鄉鎮(農場)紀委“三級線索集體排查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問題線索集體分析排查會,突出三類重點人和三個重要時間節點,及時梳理、收集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線索,共開展30余次集體排查會,梳理出基層干部問題線索240多件。為落實好《關于進一步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通知》要求,州紀委專門派出問題線索排查組,對縣市區十八大以來反映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線索進行“大起底”排查,并對排查出的問題線索逐件梳理登記,厘清責任,嚴格按照“五類”處置方式分類、精準處置,實現問題線索“動態清零”。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和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制定《西雙版納州行政機關向監察機關移送涉嫌違反行政紀律問題線索的暫行辦法》和《司法機關向紀檢機關移送涉嫌違反紀律問題線索暫行辦法》,完善統計和情況分析制度,做好重點縣市、重要領域舉報情況分析,從規范問題線索管理、加大信訪件交辦督辦和抽查力度等舉措推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解決。
列清單、重督辦,集中精力限時辦結。在強化對問題線索進行全面收集、梳理排查和專題會議研判的基礎上,針對基層辦法不多等問題,由州紀委組織集中召開州、縣、鄉三級專項督辦會議,對梳理的問題線索進行專項督辦,列出責任清單,按照干管權限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將排查到的問題線索交由機關職能部室或縣、鄉紀委辦理,明確督辦領導,落實具體責任,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完成督辦件任務。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必須完成督辦事項,15個工作日內上報審查結果,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加強對基層紀檢檢察機關工作的督促指導,加強工作配合、密切協作。對督辦的問題線索適時跟蹤,了解掌握審查進度,幫助協調解決在審查中遇到的問題,督促縣市區紀委在審查中加強請示匯報,在立案和處理前必須征求州紀委的意見。對疑難問題、到期未結重大、復雜案件,直接由州紀委常委進行包案督辦,限時辦結。
嚴查快處、持續通報,形成強力警示震懾。把握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三個重要時間節點,把嚴查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列入紀律審查的重點,分級開展檢查,集中進行審理,實現嚴懲快查快處快移,一批基層任性“小官”受到懲處。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97件221人,給予黨政紀處分48人、組織處理173人,挽回經濟損失9400多萬元。建立綜合統計通報、監督檢查通報、典型案件通報3項常規通報制度,有針對性地通報了23批122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形成強力震懾,持續釋放越往后力度越大、執紀越嚴、處理越重的強烈信號,起到了通報一批警示一片威震一方的效果。(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