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龍陵縣堅持把落實“兩個責任”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基礎性工作,自上而下建立健全縣委、紀委、鄉鎮層層聯動、互為銜接的責任落實體系,抓緊抓實,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逐級傳導、層層落實。
縣委率先垂范。龍陵縣委堅持高位推動,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者、組織者、執行者的職責。召開常委會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縣委書記多次聽取紀委工作匯報,并做出批示;召集鄉鎮部門主要領導進行廉政談話,要求落實主體責任;為全縣科級干部上廉政黨課。與基層黨組織書記層層簽字背書,形成“任務逐級細化、壓力逐級傳遞、責任層層擔當”的工作格局。印發了《關于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加快推進跨越發展的通知》等文件,逐一明確反腐敗工作的“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統籌部署、強力推進、全面落實,擰緊管黨治黨的螺絲。
紀委主動擔責。縣紀委主動將監督責任落實在行動上。集中開展 “四風”“六個嚴禁”專項整治行動,十八大以來,開展中央、省、市重大決策及民生項目、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等的監督檢查100余次,發現問題127個。強化預警教育,及時糾治黨員干部身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十八大以來,共對4000余人次開展了任前、個別、專題、提醒等廉政談話。加大巡察力度,創新巡察方式方法,充分發揮巡察監督在從嚴治黨中的“利劍”作用。突出查辦案件工作,將紀檢監察室由1個增加至3個。
鄉鎮部門形成合力。各鄉鎮、各部門按照縣委統一部署,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建立健全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各負其責的“一崗雙責”體系。堅持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實行月匯報、季督查、半年檢查通報。堅持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召開鄉鎮(部門)領導班子、村干部、基層站所負責人大會,定期總結工作、通報情況、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做到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各單位重點業務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落實、同考核。
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把落實“兩個責任”納入縣委和縣紀委對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及領導干部個人考核的重要內容。年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力的單位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倒逼各單位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到實處。完善專題報告制,各基層黨組織主動向縣委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紀委(紀檢組)主動向縣紀委報告監督責任落實情況。強化問責,十八大以來,共對存在“兩個責任”落實不力、作風不實、不守規矩等問題的146人次進行了追責問責,以常態化問責推動主體責任落實。(王龍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