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馬龍縣加大反腐敗力度,加快反腐敗節奏,掌好監督執紀問責戒尺,共立案查處違紀問題180件,處分235人。
加大力度,提高執紀審查能力。突出執紀審查重點,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領域,突出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紀律審查,堅決糾正“四風”,堅決查處違反黨紀政紀行為。在鄉鎮(街道)執紀審查中,將問題線索簡單、具體的及時轉送相關鄉鎮、部門辦理,每個問題線索確定一名縣紀委常委牽頭,及時督辦指導,提高鄉鎮紀委執紀審查能力。全縣10個鄉鎮(街道)紀(工)委均有自辦案件,實現了全覆蓋。
挺紀在前,精準運用“四種形態”。樹立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紀法分開理念,在審核事實、證據的基礎上,把準用好談話提醒、黨紀輕處分、黨紀重處分、組織處理和移送司法機關等方式,既不縱容小節,也不放過大錯,做到未病常防、病萌早治、病發快治、重病嚴治。五年來,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113人,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110人,對嚴重違紀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30人,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45人,移送司法機關8人。
有的放矢,發揮巡察利劍作用。2016年以來,縣委三輪巡察12個單位4個鄉鎮(街道),共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方面的共性問題181個,全部按照程序、如實向被巡察單位進行反饋,并抓好整改落實工作;發現反映黨員領導干部問題線索28件,其中,移交縣紀委21件,立案4件6人,談話函詢了結3件,初核了結8件,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了結1件,5件正在辦理中。
黨的十八大以來,馬龍縣紀委接受并處置問題線索279件,共立案查處違紀問題18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35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雙重處分22人,移送司法機關8人,公檢法等機關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47人),涉及鄉科級干部31人、一般干部及其他人員150人,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413萬元,以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為馬龍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紀律保障。(楊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