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委印發了《構建新型政商關系暫行辦法的通知》,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切實凈化政治生態,構建積極、健康、向上的“清”“新”新型政商關系,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
《暫行辦法》指出,構建新型政商關系應堅持“親”不逾矩、“清”不遠疏,雙向通暢、界限分明,有為且有畏的原則。既應防止“親”而不“清”,官商勾結、權錢交易、行賄受賄,又應防止“清”而不“親”,為官不為、懶政怠政、拒商遠商。
《暫行辦法》開列優化政務服務的十條“正面清單”。各級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應從“全面落實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各項政策、公平對待非公有制企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改進政務服務方式、增強政務服務透明度、減輕企業負擔、暢通企業訴求渠道、密切聯系服務企業、建立激勵懲戒機制、加強廉潔文化建設”等十個方面全方位提升為非公有制企業政務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暫行辦法》開列政商交往規范的十四條“負面清單”。在政商交往中,各級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有“收受企業及其負責人紅包、禮金、禮品、獎品、獎金、消費卡、會員卡、有價證券等財物”等8種行為,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負責人不得有“給予各級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等6種行為。
《暫行辦法》在落實責任強化監督上,要求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堅決整治對企業合理要求置若罔聞、合法權益不予保護、打擊報復企業及其工作人員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綜合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與非公有制企業負責人、工作人員交往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督促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暫行辦法》,對違反有關黨紀法規嚴肅追究責任;通過手機短信平臺、微信、網絡、信函、電話等方式,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受理企業及其工作人員舉報,對于涉及官商勾結、為官不為等問題線索快查快處,決不姑息。對實名舉報的優先辦理,并及時向舉報人反饋辦理情況。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依紀依法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張家梅 劉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