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紀檢監察機關強化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監督執紀問責,督促旅游市場秩序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一批行政處罰告知書,從重處理違規違法企業,嚴格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有效打擊了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今年初,云南省出臺“22條措施”,對旅游市場秩序進行整治。4月上旬,景洪市制定了《景洪市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工作責任制細化方案》,成立以市長為組長、各領域分管副市長為副組長的景洪市旅游市場秩序整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召開全市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專題會議;設立景洪市旅游市場監管調度指揮中心、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旅游分局、市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同時,各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方案,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在市旅游市場秩序整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市強力整合骨干力量,重拳出擊整治旅游市場秩序。
4月以來,與38家旅行社簽訂了《企業承諾書》,檢查治理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是否指定具體購物場所;責令18家少數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經營企業停業整改,并簽訂了行業自律承諾書。對游客投訴較多的景區、購物企業組織約談。在告莊西雙景轉盤設立固定執勤點,加大對旅游客運車輛的檢查,動態監管旅行社、導游服務情況,嚴厲打擊非法營運。加強對轄區景區購物點、餐飲接待單位、旅游廣告和虛假宣傳、市場壟斷、無照無證經營行為及水果銷售店、攤點的全面清理排查和檢查。分別在8個旅游景區設置了旅游警察大隊執勤點,根據“1+2+2”勤務模式,配備1名民警、2名協警、2名景區保安為工作小組,在景區內開展工作。加強對旅行社、商場購物店、賓館客棧、餐飲娛樂等行業業主以及從業人員的法治教育,加強景區、賓館、歌舞娛樂等行業場所的治安檢查。督促涉及銀器、玉器銷售的業主,做好商品購、銷賬,合理制定銷售價格,禁止高定價高回扣,禁止搞串通價格、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損害游客利益。針對道路旅游客運市場存在的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異地經營等實際問題,開展道路旅游客運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查處旅游客運違規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旅游企業的經營納稅行為。對州政府旅游市場整治專項督查檢查存在的問題清單進行及時整改落實,共辦結省、州督辦案件13起。
為確保整治工作的長效性,景洪市政府于9月6日召開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推進會,在總結完善第一階段工作成效的基礎上,從公安、運政、市場監督、稅務等部門抽調30人,成立了景洪市旅游市場秩序工作推進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采取“白+黑”“5+2”的工作模式,重點對旅游購物企業、導游帶團購物進行嚴查,全力推進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第二階段的工作。
9月6日至今,共立案查處旅游案件11件,下發行政處罰告知書金額45萬元。對存在攬客、拉客,游客多次投訴等問題的景區景點,責令停業整頓;對4家旅行社下發吊銷旅游經營許可證行政處罰告知書;對2家旅行社下發處罰30萬元和10萬元行政處罰告知書;對4名導游下發吊銷導游資格證行政處罰告知書;對違法違規的相關旅行社負責人做出相應處罰;對8家企業給予查封、停業整頓。(巖溫扁 謝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