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會澤縣紀委始終堅持挺紀在前,把談話函詢作為實踐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基本形式和有效載體,積極推進談話函詢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1至8月共開展談話函詢34人,其中,談話函詢后組織處理18人,轉初核1人,予以了結15人。
嚴格程序要求。在使用談話函詢處置問題線索時,縣紀委認真擬定好談話函詢方案及相關工作預案,嚴格按程序報批。在每次開展談話函詢前針對具體人、具體事,結合相關情況,綜合分析研判,全面摸清談話函詢對象的基本情況,理清問題線索的具體內容、脈絡,研究制定針對性強的方案,嚴格履行好審批手續,最大限度的減少談話函詢的主觀性、隨意性,防止跑風漏氣,造成案源流失。
突出責任落實。縣紀委在開展談話函詢時對談話人員的組成、談話的內容、函詢的實施等做到組織嚴密、責任落實。談話由縣紀委相關負責人或者承辦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函詢時被函詢人的說明材料均由所在黨委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回復。使談話函詢在強化紀委監督責任的同時,壓實了下級黨委的主體責任,推動黨委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用黨章黨規黨紀管住每位黨員干部。
強化分析研判。縣紀委在開展談話函詢時強化分析研判,區別處理,有效杜絕談話函詢“一談了之”“簡單應付”。談話函詢對象對反映的問題予以否認,通過了解也表明該反映問題失實,未發現違紀問題的,予以了結澄清;經談話函詢認為該反映問題輕微,不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采用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方式處理;談話函詢對象在談話或函詢回復中對反映的問題予以否認,但說明存在明顯問題的,再次進行談話函詢或轉初步核實。
注重后續工作。縣紀委在結束對被談話人的談話或收到被函詢人的函詢回復后,及時寫出情況報告和處置意見,按程序進行報批后,分別存入個人廉政檔案。注重做好談話函詢“后半篇文章”,完善后續工作,既增強談話函詢的嚴肅性,確保談話函詢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又使談話函詢對象本人切實增強紀律規矩意識,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真正體現出組織對黨員的關心愛護。(戴普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