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紅河縣嚴格規范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有效推進移風易俗,在全縣進一步弘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清正廉潔的優良作風,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有2名黨員干部因違規操辦婚宴受到黨紀處分。
嚴格教育管理。縣委下發通知要求各鄉鎮、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制止黨員干部借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收錢斂財行為,堅決反對講排場比闊氣,以此促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在全社會蔚然成風。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真抓真管,對本單位、本系統涉及婚喪喜慶事宜的黨員干部提前打招呼,做好思想工作,對可能出現問題的事先進行警示提醒談話,防止違規問題發生。各級領導干部帶頭移風易俗,堅持節儉從簡,倡導文明新風,自覺抵制各種大操大辦、奢侈浪費等行為,樹立領導干部的良好形象。
嚴明紀律規定。要求全縣所有國家公職人員除本人和直系親屬婚喪嫁娶外,不得操辦本人和親屬過生日、喬遷新居、職務升遷、工作調動、小孩出生滿月周歲、子女升學、參軍等事宜。辦理本人和直系親屬的婚喪喜慶事宜,嚴禁濫發請柬或采用打電話、發短信等方式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及其他與本人行使職權有關系的人員參加;嚴格控制宴請范圍和規模,嚴禁化整為零,分期分批宴請。嚴禁借婚喪喜慶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用公款贈送禮品和禮金。嚴禁婚喪喜慶活動中的不文明行為和影響公共秩序的行為。嚴禁使用公車,嚴格控制用車規模,不得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嚴格報告制度。黨員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嚴格實行報告制度。實職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事前向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報告,其他黨員干部向本鄉鎮、本部門紀委、紀檢組或本單位黨組織報告,報告時遞交報告備案單,各鄉鎮、各部門黨組織將受理的本單位干部職工婚喪喜慶事宜情況,每半年向縣紀委匯總報告一次。對不認真受理,把關不嚴,或疏于監督管理,造成違紀違規問題發生的,將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對黨員干部在操辦婚喪喜慶等活動中不嚴格履行報告制度,或報告不實、隱瞞不報、不按審批意見辦理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追究;對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頂風違紀,大操大辦、借機斂財,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處理,典型問題將公開曝光。(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