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魯甸縣紀檢監察機關積極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突出抓早抓小,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縣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271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173人次,占63.83%;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48人,占17.71%;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49人,占18.08%;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1人,占0.37%。
為擰緊黨員領導干部思想“總開關”,防止思想滑坡,該縣紀委堅持思想警示全覆蓋,通過深入剖析通報身邊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等方式,起到“處理一案,警醒一片”的綜合效應,教育廣大黨員干部以案為鑒,挺紀在前,堅持道德高線,堅守紀律底線,始終做到警鐘長鳴。
該縣紀委堅持常態化督查提醒,談話函詢,按照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治療的原則,關口前移、抓早抓小,扶“歪樹”、治“病秧”,著力解決黨員干部思想上的不良傾向、工作生活中的違紀苗頭和黨風黨紀方面的輕微錯誤。構建約談提醒、監督檢查、干部述廉“三位一體”的廉政監督體系,實現了抓早抓小制度化、常態化、全覆蓋。通過談話提醒、監督檢查,實現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持續保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扶“歪樹”、治“病樹”、撥“爛樹”,正確處理好“樹木”和“森林”的關系,堅持把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落實到監督執紀各個環節之中,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嚴查快處不收手、不收斂,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切實增強群眾獲得感,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林德軍 鄭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