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峨山縣紀委充分發揮監督職能,對擬提拔、重用、評先評優干部及單位出具的個人黨風廉政意見回復,把好“廉政關”,防止“帶病提拔”、“帶病評優”,堅決把為政不廉的人和單位擋在“門外”。
對提拔重用、平級交流到重要崗位的干部進行廉政審核外,還對全縣各類表彰獎勵、評先評優、職務與職級并行工作擬晉升職級人員等進行廉政審核。審核內容涉及被審核人、單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的情況、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情況、信訪舉報及查處情況等。
制定嚴格規范的廉政審核程序,在收到縣委組織部門或其他部門征求廉政審核意見表后,由組織宣傳部牽頭,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審理室、紀檢監察室分別根據本室掌握被審核對象的情況,提出審核意見,涉及干部配備或人數較多的批次,經縣紀委常委會集體審議,加蓋公章出具書面審核意見進行回復。
建立完整的審核臺賬,組織宣傳部會同紀律審查部門根據呈報單位、審核事項、審核時間,審核情況建立審核臺賬,存檔備查,以有效強化跟蹤落實。今年以來,共出具黨風廉政意見回復26個單位565人(次),排查出“帶病”干部10人,對1人提出暫緩提拔建議,對2人提出不宜評先評優和外出療養意見。(楊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