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如下承諾:辦理婚喪酒席一律按程序報批備案,控制規模,控制范圍,遵守紀律;不操辦除婚喪事宜之外的其他各種酒席;不參與除婚喪事宜之外酒席的吃請、送禮……如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接受處理?!?/p>
近期,陸良縣數千名干部職工紛紛莊重地在這樣一份承諾書上簽上自己的名字。這份承諾書,是陸良縣近期開展違規辦理酒席專項整治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
8月以來,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大力弘揚文明節儉之風,形成移風易俗社會新風尚,陸良縣紀委監察局牽頭制定了工作方案,對群眾反映較大的借婚喪等事宜之名違規辦理酒席的不正之風進行專項整治。
此次整治對象包括全縣國家公職人員(含離退休干部以及聘用人員)、農村黨員和村(社區)、村(居)民小組干部。整治重點有違規大操大辦各類酒席借機斂財;參與他人大操大辦宴客斂財;同一事由通過分批次、多地點、化整為零等方式變相大操大辦;本人或授意他人通過打電話、發短信、發請柬、口頭通知等形式,邀請與行使職權有關系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參加酒席并收受禮品、禮金、電子紅包、有價證券和其他有效支付憑證等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
為確保整治成效,該縣在總結規范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嫁娶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關于嚴禁違規操辦和參與“升學宴”“謝師宴”的通知》等規章制度,并組織全體公職人員和農村黨員、村組干部對辦事婚喪喜慶事宜“作一次承諾”,以身作則,主動接受監督,向農村黨員、村組干部和廣大群眾發出一份倡議,積極宣傳移風易俗的好處,引導群眾自覺踐行文明辦客習俗。
同時,該縣還規定全縣農村黨員、村組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確因婚喪嫁娶事宜需要宴請的,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事前申報和事后報告。經申報同意后,嚴格按照申報承諾辦理宴請。并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紀檢監察組織定期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及時發現、制止或查處違規辦酒席問題。(潘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