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保山市各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要求,不斷強化執紀審查工作,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促進保山政治生態風清氣正。
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持反腐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做到態度不變、力度不減、尺度不松。今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236件(次),處置反映問題線索258件,立案審查110件137人,審結5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2人,其中縣處級3人、鄉科級6人。同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強化抓早抓小,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運用“四種形態”處理黨員、干部254人次。
規范執紀審查工作。圍繞《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從信訪舉報、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問責、審理七個重點環節,制作了七個工作流程圖和161個執紀審查文書格式,并結合實際,深入到各縣(市、區)紀委開展面對面培訓、指導,進一步提高全市監督執紀工作規范化水平。同時,進一步規范責任制檢查考核,引入“互聯網+”模式,探索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平臺,明確工作清單,動態跟蹤督促,實行全程留痕,提高檢查考核的真實性、實效性。
嚴肅查處“微腐敗”。建立了整治扶貧領域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線索排查、舉報獎勵、線索移交、線索處置、問責追責、報告通報等六項工作機制,切實加大對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督促縣(市、區)、鄉鎮(街道)黨委和紀委切實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主要工作任務,集中開展專項治理。全市受理直接涉及反映扶貧領域信訪舉報18件,查處10起25人,點名道姓通報5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5人,移送司法機關9人。(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