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富民縣切實將全面從嚴治黨風“兩個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通過抓檢查考核、巡察整改等措施,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抓教育培訓。制定黨員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和中心組學習計劃,全縣各級黨組織通過上廉政黨課、發廉政短信、黨風廉政專題培訓、民主生活會、主題黨日等方式抓實黨員教育培訓,充分運用微博、微信公眾平臺發布反腐倡廉宣傳教育信息260余條,組織400余名黨員干部到縣看守所開展“體驗式”警示教育,多渠道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筑牢黨員干部思想防線。
抓責任落實。制定《富民縣2017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考核內容及量化評分標準,縣委書記與全縣63家責任單位及縣級領導層層簽定責任書,要求全縣63家責任單位認真制定主體責任清單和監督責任清單,具體細化責任內容和落實措施,層層壓實“兩個責任”。
抓檢查考核。縣紀委繼續加大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力度,及時發現和糾正苗頭問題,開展明察暗訪和專項紀律檢查17輪次,查處“不作為、慢作為”問題8個,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工作不到位的10名責任人進行誡勉約談。組成6個專項檢查組,對全縣63家責任單位開展2017年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確保“兩個責任”落到實處。
抓“四種形態”。實踐運用好“四種形態”,恰當運用責任制談話、任前談話、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等方式,對苗頭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上半年開展干部任前廉政談話94人次,開展“第一種形態”談話596人次,排查問題線索42件,其中,開展談話函詢21件26人,黨政紀立案審查21件24人,挽回經濟損失38萬元。嚴肅問責問效,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讓黨員干部明底線、知敬畏。
抓巡察整改。嚴格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縣委完成兩輪次巡察,已巡察縣屬單位12家,發現問題75個。首輪巡察發現問題19個,處理8人;第二輪巡察發現問題56個,立行立改9個,重點人問題線索6件9人,整改違規資金200余萬元;第三輪4個巡察組已進駐5家單位完成前期巡察工作任務,巡察“利劍”初顯。同時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充分發揮好巡察的教育、警醒和震懾作用。(陳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