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認真反思,我深刻地認識到,自己作為桑不老村總支書記兼主任,沒有落實好村委會值班工作,既有愧于老百姓的支持,也辜負了組織對我的信任”。
今年3月30日下午、31日下午,漾濞縣紀委連續兩天接到群眾3個舉報電話,稱桑不老村委會無人值班,到村上辦不了事。
根據縣紀委交辦,漾江鎮紀委對桑不老村委會無人值班的問題進行了初步調查核實。經漾江鎮黨委同意,決定對桑不老村黨總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李永增不履行工作職責的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審查,李永增任桑不老村黨總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期間,村委會值班制度不落實,值班人員不明確,群眾辦事找不到村干部,造成了不良影響。李永增對桑不老村委會無人值班情況負有領導責任,其行為違反了工作紀律。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經漾江鎮黨委2017年5月25日研究決定,給予李永增同志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李永增同志作為村黨總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沒有履行好工作職責,村委會值班制度不落實,值班人員不明確,群眾辦事找不到人,受到群眾舉報。作為村委會,直接面對基層老百姓,理應為基層人民群眾著想,排憂解難,反而找不到人辦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從何談起。(王銀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