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18件,處理19人,談話函詢13人,占68%;輕處分1人,占5%;重處分3人,占16%;移送司法機關2人,占11%。”今年以來,梁河縣緊緊圍繞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認真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認真貫徹落實“誰分管誰談話”制度,制定出臺《梁河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注重抓早抓小,緊緊扭住“常態”不放,通過廉政提醒、談心提醒、談話函詢等方式及時消除黨員干部違紀苗頭或傾向性問題,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上半年,梁河縣各級黨組織及其領導干部積極履行主體責任開展談話提醒985人次,約談27人,誡勉談話16人。
認真開展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全縣9個鄉鎮、57個部門涉及辦公室超標問題得到全部整改。扎實開展“小金庫”專項整治,發現并整改問題3個。建立“節前檢查、節后抽查、執紀審查、通報曝光”長效機制,緊盯重要節點,狠剎公款宴請、公款高消費、公款送節禮等不正之風。上半年,共開展紀律作風督查8次,問責6人,發文點名通報曝光11人。
重視發揮信訪舉報工作的問題線索主渠道功能,對問題線索認真進行篩選、詳細細查,確保案源線索不流失。以“六項紀律”為標尺,嚴格執行問題線索五類處置標準和方式,慎重對待和處置每一個問題線索,切實做到用紀律的尺子來衡量和梳理。上半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處置問題線索18件,立案8件9人,結案6件6人,給予黨政紀處分6人,作出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1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3人。
建立紀律審查“大協作”機制,充分發揮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出臺加強協作配合的制度和規定,把紀檢監察機關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其他執紀執法機關的專業優勢、職能優勢結合起來,變”單兵作戰“為”集團作戰“。準確把握紀律處分條例對違法犯罪黨員紀律處分的各項條款,嚴格區分紀律和法律的界限,對嚴重違紀涉嫌違法行為,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予以查處。上半年,紀檢監察機關向司法機關移送2人,司法機關向紀檢監察機關移交問題線索4件。(楊正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