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來,嵩明縣針對鎮(街道)紀(工)委執紀審查工作中存在的無案可辦、無人辦案、不會辦案等“三大瓶頸”,有針對性地采取多項舉措,全面提高執紀審查能力,“三鎮一街道”共立案19件,同比上升72.7%,形成了執紀必嚴的強大聲勢。
上疏下導,突破“無案可辦”瓶頸。針對鎮(街道)紀(工)委反映的沒有案源線索問題,縣紀委指導鎮(街道)紀(工)委從扶貧領域、惠農資金、項目實施、土地出讓、宅基地審批等民生工作中查找線索,暢通信訪舉報通道,幫助對線索進行分析和梳理,消除了鎮(街道)紀(工)委的執紀審查空白點。2017年上半年,嵩陽街道立案5件,小街鎮立案6件,楊林鎮立案2件,牛欄江鎮立案6件。
上協下調,突破“無人辦案”瓶頸。督促鎮(街道)黨工委落實主體責任,支持紀(工)委履行好監督責任,在分工時不得讓鎮(街道)紀(工)委負責護林防火、拆臨拆違等一些與紀檢監察工作無關的工作,強化“三轉”要求落實,確保每個鎮(街道)紀(工)委至少有3名專職干部。遇到重大案件需要增加辦案力量時,由縣紀委統籌,抽調縣紀委監察局專業人員進行“手把手”式指導,改變以往“單兵作戰”的格局。
上接下沉,突破“不會辦案”瓶頸。嵩明縣采取“接上來”“走下去”的辦法解決鎮(街道)紀(工)委“不會辦案”問題。首先,縣紀委把鎮(街道)紀檢監察干部“接上來”,在信、檢、審等執紀審查部門跟班學習,有針對性地抽調其參與縣紀委的執紀審查工作,提高鎮(街道)紀檢監察干部的執紀審查水平;其次,縣紀委領導班子成員“走下去”,指導鎮(街道)紀(工)委的案件辦理,對一些疑難、復雜案件,共同研究辦案方案,找準案件突破口,提升辦案質量。(章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