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維西縣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嚴明干部考察調整期間有關紀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各單位黨委(黨組)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切實抓好《通知》精神的貫徹落實。
《通知》以“八嚴禁”劃定了干部考察調整期間的紀律紅線。指出被調整干部嚴禁抵制組織安排,對拒不服從安排,或無特殊理由不在規定時間內到崗的,一律予以就地免職,并嚴肅追究問責;嚴禁在干部考察和人事調整期間突擊開展招投標工作,突擊安排重大項目、資金,因特殊或緊急情況確需安排的,須報經縣委、政府研究同意;嚴禁突擊花錢、濫發福利、補貼和實物,嚴禁私分、挪用、隱匿、侵占或低價變賣、非法轉移公共資產,嚴禁到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嚴禁隨工作調動帶走單位公共財物,應列出清單及時清退由個人使用、保管的有關文件、資料,清退因公配備的汽車、電腦、攝像機、照相機等公共財物,如數歸還個人借用的公款并辦理清退歸還手續,做到“人走賬清”“人走物留”;嚴禁迎來送往,不得借干部人事調整之機用公款相互宴請、贈送禮品、禮金或安排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突擊提拔、調整干部,在主要負責人調整期間,不得以任何名義突擊提拔和調整調動干部;嚴禁拖延辦理組織、行政、工資關系轉移手續和工作交接手續。對不認真交接工作,拒不執行交接的,一經發現,嚴肅追紀問責。嚴禁在干部人事調整變動期間出現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在沒有正式任免文件前應履好職、盡好責,若出現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損失的,嚴肅追究責任。
《通知》對各級各單位黨委(黨組)以及各級領導干部提出了具體要求。各級各單位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抓班子帶隊伍的主體責任。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嚴格執行調整期間有關紀律規定,并履行好對分管領域的監督監管職責,嚴格要求,以上率下,自覺做遵規守紀的表率。
《通知》對執行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及頂風違紀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通知》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對發現的問題線索應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一律從嚴查處,并及時通報曝光。(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