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委、州政府下發通知,對州直機關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進行了細化分工,逐項明確主責單位和責任單位,層層抓好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落實。
通知按照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決策部署,結合實際,明確了堅持黨要管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從緊從嚴,促進全面從嚴治黨落地生根;圍繞重點領域,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等4個方面31項具體工作任務,并明確了每一項任務的主責單位和責任單位,督促州委和州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各企事業單位認真對標任務分工,逐級壓實工作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格局。
通知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對承擔的工作任務進行再分解、再落實,把任務分解到具體職能科室,把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切實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相關部門要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根據承擔的工作任務制定詳細工作計劃,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主責部門和責任部門要加強溝通,明確各自責任,堅決避免責任落空。
通知強調,各相關部門要把任務分工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重要內容,切實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州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的重點,對因工作推進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予以嚴肅處理。(周盈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