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滄源縣出臺《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監督執紀問責的通知》,明確全縣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目標責任、職責分工、紀律要求、監督機制,以嚴明的紀律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壓責任。縣紀委要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和涉旅部門按照旅游市場秩序整治“黨政同責”“屬地管理”的要求,切實落實好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旅游、物價、交通運輸、工商、公安、法院、市場監管、民族宗教等涉旅部門要扎實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分類梳理,對涉及黨員干部的違規違紀問題線索,按規定程序及時移送縣紀委。縣巡察機構,要將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巡察監督范圍,及時發現涉旅部門和旅游重點地區影響整治工作推進的紀律作風問題。
厘職責。縣紀委信訪室要充分利用互聯網舉報平臺,歸口受理相關信訪舉報,做好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違規違紀問題線索搜集和分類處置,定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對典型性、普遍性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處置意見。縣紀委紀檢室負責對各單位涉旅問題的調查處理。縣紀委宣傳部要通過在滄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滄源紀檢監察網、佤山清風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臺開設“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監督執紀問責網絡舉報平臺”、在佤山電視臺發布旅游市場秩序整治投訴舉報電話公告、在景區景點懸掛監督牌、賓館酒店發放監督卡等,拓寬監督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明紀律。在旅游市場秩序整治中,嚴守“十嚴禁”紀律要求。嚴禁通過微信、微博等信息網絡平臺和文章、演說、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公開發表違背中央和省市縣決策部署精神,損害滄源旅游形象的言論;嚴禁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旅行社、旅游購物企業、購物商店等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和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嚴禁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領導干部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違規從事旅游營利性活動;嚴禁旅游行業主管部門辭去公職人員和退休領導干部3年內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旅游營利性活動;嚴禁在旅游市場秩序整治中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隨意自由裁量,或簡單粗暴執法激化矛盾,侵害群眾利益;嚴禁對游客投訴反映的問題不聞不問、拖延處置、壓案不查;嚴禁消極應付、走過場,不按要求落實旅游市場秩序整治措施;嚴禁因親朋好友涉及整治范疇而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說情打招呼影響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開展;嚴禁以權謀私、優親厚友影響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實效。
建機制。對整治工作中發現嚴重涉紀涉腐行為,或因黨員干部紀律作風問題引發惡性旅游事件等情況,應當在24小時內向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情況緊急、需紀檢監察機關立即配合采取措施的,應在l小時內首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涉旅紀律作風問題要實行立項專辦,專門登記建檔,實行優先辦理,及時作出結論,嚴肅進行處理。專辦件應于1個工作日內啟動調查,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報告、提出處置意見;一時難以查清的,調查時限不超過30個工作日。
嚴問責。對在整治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以及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導致發生重大涉旅事件的,嚴肅進行問責,典型問題通報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趙貴美 陳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