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河州紀委制定《中共紅河州紀委常委班子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意見》,常委班子帶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意見》要求,常委班子成員要堅持群眾路線,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意識,樹牢群眾觀點、站穩群眾立場、增進群眾感情,帶頭落實直接聯系服務群眾“掛包幫”“轉走訪”和“五級聯動”“領導承包督辦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等制度,嚴格監督檢查各項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特別是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情況,切實解決基層群眾的實際困難和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決不允許對群眾的合理訴求漠不關心,決不允許對欺壓群眾、損害侵占群眾利益的行為置若罔聞。
《意見》要求常委班子成員要堅持求真務實,進一步改進調查研究。做到帶著問題到基層,深入基層找問題,聽真話、察實情,解決困難,指導工作。不集中、不扎堆或輪番到一個區域、一個地點、一條線路開展調研工作。調研期間的實地考察,不提前打招呼,不事先作安排,確保考察工作能夠反映真實情況、體現客觀實際。調研活動還要堅持輕車簡從并嚴格執行差旅接待規定。
《意見》要求班子成員堅持廉潔自律,進一步嚴守紀律規定。要強化自律意識,帶頭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公車使用、辦公用房和津貼補貼等相關規定。常委班子成員要帶頭做到“八個嚴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自覺約束手中權力。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風,管好身邊人、枕邊人。
《意見》還對改進會風、改進文風,進一步精簡文件簡報、規范因公出訪活動等進行了規范。(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