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楚雄州積極探索實踐“四種形態”,將貫徹落實“四項談話”制度作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重要手段之一,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該州制定出臺了《楚雄州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黨員干部開展提醒函詢和誡勉談話的實施辦法》,區分9種情形開展談話,著力解決“哪些情形可以談”、“哪些情形不能談”、“與誰談”的問題。9種談話情形具體歸結為“三個可以談、三個優先談、三個不能談”。“三個可以談”即反映的違紀問題過于籠統,不具備可查性的可以談;反映個人勤政方面問題的可以談;反映輕微違紀問題的可以談。“三個優先談”即初次反映且問題輕微的優先談;反映新提拔的領導干部思想工作作風問題的優先談;發展潛力較大的年輕干部,且反映問題比較籠統的優先談。“三個不能談”即屬于反映權錢交易問題的不能談;反映問題具體、可查性強的不能談;信訪舉報多、反映問題多的不能談。9種談話情形,有效避免“一問就沒”“一函就了”,防止跑風漏氣、案源流失等問題的發生。
據悉,該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積極實踐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通過開展“四項談話”,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問題及時提醒糾正和告誡,讓抓早抓小成為關心、愛護、挽救干部持久生效的一劑良方,促進形成黨員干部守紀律講規矩的常態。上半年,全州共開展“四項談話”5477人次。其中,責任主體提醒談話4996人次,組織提醒談話225人次,函詢談話71人次,誡勉談話185人次。(楊金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