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景東縣紀委緊盯基層“微腐敗”,規范紀律審查,把責任壓實到人,重拳整治基層干部貪污賄賂、侵害群眾利益和不作為、亂作為等各種違紀行為。
壓緊基層辦案責任。將13個鄉鎮劃分為7個責任區,成立由一名委局領導和相應的科室及紀工委組成的7個督查組,對責任區內鄉鎮的紀律審查工作負總責。明確要求各鄉鎮黨委書記為紀律審查第一責任人、紀委書記為直接責任人,按月、按季、按半年對鄉鎮查處基層“微腐敗”情況進行監督,對工作推進不力的約談紀委書記,對半年或年度紀律審查和問責為“零查處”的鄉鎮,約談黨委書記,并由包片負責人在紀委常委會上做出情況說明。
壓細問題線索排查。督查組在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實行反饋和銷帳制度,要求督查組在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線索,由片區負責人簽字后,建立線索臺賬并反饋給相應的鄉鎮紀委。同時,加大與信訪局、審計局和公檢法等部門的信息互通,對收集到的問題線索進行核對梳理,拓展排查,確保責任區案源線索不疏漏、不失真、全覆蓋,對登記在案的線索實行銷帳制度,處理一起銷帳一起,對長期未銷的問題線索實行督辦。今年上半年,7個片區共收到問題線索42個,已經辦結銷帳38個。
壓實反腐案件查處。督查組要求鄉鎮紀委緊盯基層干部、村兩委干部和醫療教育相關負責人的微腐敗、微權力和不作為,對扶貧項目資金、農村低保、醫療教育基金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案件,實行重點督辦,對辦理不及時或寬松軟及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將實行掛牌督辦,并對相關責任人視情節進行誡勉談話、問責直至組織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截至目前,13個鄉鎮共立案審查“微腐敗”問題10人、問責6人,分別占全縣立案查處人數的59%和問責人數的75%。(劉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