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促進旅游監管部門認真履職,確保旅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近日,昭通市紀委轉發了省紀委印發的《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監督執紀問責的通知》,嚴厲整治旅游市場亂序。
建立考評制度。針對全市旅游市場之前出現的亂象,建立考評制定,每個季度對各縣區進行考評,對考評連續3次處于后3位的縣(區)主要負責人,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對縣(區)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對連續3次考核末位的,由市紀檢監察局按照干管權限,對政府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視情節給予通報或誡勉問責。
建立問責機制。各部門對工作流于形式,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整治市場不力的,對旅游者投訴居高不下,安全隱患突出,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對監管不力,造成旅游市場混亂,發生惡劣事件的;對落實“十個嚴禁”不力的;要嚴肅追究各縣區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對失責失職的黨組織,視情節給予檢查通報,直至改組問責,對失職失責的黨員干部,給予通報、誡勉、組織調整和組織處理,直至紀律處理。
明確問責主體,紀檢監察機關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主責機關,要主動站位全局、融入全局、服務全局,積極參與到全市旅游市場秩序整頓工作中,把推動和落實旅游發展產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發現和解決影響旅游產業發展的紀律作風突出問題,作為近段時間的主要工作。及時糾正和查處旅游市場中黨員干部的不作為、亂作為和失責失職,違紀違法行為,確保工作落到實處,為全市旅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提供紀律保障。(莫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