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從嚴管理監督干部,近日,麗江組織開展2016年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隨機抽查核實工作。
抽查核實工作將于6月至7月內集中開展,根據《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等相關要求,分為確定隨機抽查核實對象、信息比對核實、結果處理等步驟進行。
市紀委、市委組織部依托系統,對全市符合報告范圍要求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處級干部,按照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取核實,將協同公安、住建、工商、人民銀行等職能部門,就領導干部個人報告的有關事項進行逐項對比認真核實,并依據抽查核實結果,研究提出審核意見和處理建議。
抽查核實過程中,對領導干部本人填報的個人有關事項情況與有關職能部門提供的信息查詢結果不一致的,將開展進一步核實工作;對違反相關規定存在漏報、隱瞞不報的行為,依據情節輕重,將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付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