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大理市加大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2013年至2017年5月,共查處該類案件40件60人。主要集中于基層干部違反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發生虛報冒領、挪用、侵吞征地補償款、惠民建設項目資金及農村低保金等。
在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查處工作中,大理市紀委監察機關嚴格落實中央及省州紀委和市委的決策部署,結合本市實際,采取有力舉措,堅持反腐重心向基層下移,堅決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先后組織開展了農村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洱海流域環境綜合治理“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基層腐敗問題專項紀律檢查等多種行動。在查處工作當中,綜合運用信訪舉報、“五級聯動”信訪訴求平臺、專項審計、巡察等手段,及時發現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而對發現的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堅持“零容忍”,依據“六大紀律”進行快查快處。
“通過近五年對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嚴肅查處,形成了強有力地震懾,使群眾利益成為了‘高壓線’,任何人都不容許碰觸,從而有效地維護了群眾的利益,基層逐年上升腐敗態勢得到有效遏制,確保了各項惠民、惠農政策的落地。”大理市紀委主要負責人說。(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