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縣紀委嚴格按照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要求,對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報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按程序移送承辦部門,規范問題線索管理等措施,提升執紀審查質量。
優化管控路徑實行問題線索集中管理。制定印發《勐海縣紀委監察局案件線索管理工作辦法》和《勐海縣鄉鎮農場紀委查辦案件工作流程規定》,要求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建立健全問題線索登記工作臺賬,對轉立案件進行規范建檔,避免發生“先處后報”、“處后漏報”、“處后不報”等現象。圍繞問題線索管理做好受理、登記、移送、催辦、反饋等系列具體工作。
集體排查確保問題線索動態監管。嚴格按照四類標準對問題線索進行集體研究處置,實行動態管理,確保違規違紀案件得到及時有效查處。問題線索由案件監督管理室統一分辦后,各承辦部門反饋處置意見,再由主要負責人召集主管、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進行集體分析研判、確定處置方式。
規范工作程序助推問題線索定期匯總。建立線索轉接責任制,從問題線索受理、移交、分辦、承辦各環節規范工作程序。案件監督管理室、紀檢監察一室和二室分別建立問題線索管理臺賬,實行各環節經辦人員簽字確認制度,增強相關人員責任意識。執行實時報送和定期報送相結合制度。信訪室、紀檢監察一室和二室對受理的問題線索實時向案件監督管理室移交,每月20日全縣各紀檢監察機關和機關各部室按要求對問題線索處置及案件辦理情況匯總報送至案件監督管理室,由案件監督管理室核對匯總后逐級向上報送。通過該制度的嚴格執行,實現對線索處置和案件辦理情況的有效管控。
建立健全機制強化問題線索督查督辦。創新督辦工作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在確保辦理質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督辦效率。加強對逾期未結督辦件的清理工作,進一步提高督辦工作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每月根據案件監督管理臺賬登記進行督辦,超期未結案件落實到人,限期辦結,有效促進了全縣案件及時辦結。
實行“鄉案縣審”提高執紀審查質量。對鄉鎮農場調查結束移送審理的案件,采取“鄉案縣審”二級審核的辦法:即先由鄉鎮紀委書記對案件進行審核把關,再移送縣紀委進行審理,縣紀委審理后做出批復,提交鄉鎮黨委政府作出處分決定。通過實行“鄉案縣審”制度,執紀審查質量提升顯著。2017年1至5月,勐海縣紀委處置問題線索30件,立案27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8人,未出現一起申訴案件。(汪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