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規范目標督查考核工作,充分調動紀檢監察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迪慶州制定了《迪慶州紀委監察局2017年度目標督查管理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目標督查管理考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辦法》指出,目標督查管理考核范圍為州紀委監察局機關內設13個職能室(含州委巡視聯絡辦)和6個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目標督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目標督查管理日常工作,確保州紀委監察局目標督查管理考核工作全面完成。
《辦法》明確,目標督查考核的內容涵蓋機關重點目標、黨建目標、共同目標、職能目標、動態目標、管理目標,具體包括各室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共同職責、各室重點工作、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作風建設、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勤政廉政建設、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履行職責、日常行為規范六大類。
《辦法》強調,目標督查管理考核實行百分制計分,根據各室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側重目標不同,具體權重不同,日常行為規范考核實行扣分制。年度考核綜合得分前四名的作為先進予以表彰,并優先推薦為優秀等級。對年度工作考核總分處于末位的室、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主要責任人予以提醒談話,連續兩年考核總分處于末位的室、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主要責任人給予誡勉談話,并進行必要的調整。
《辦法》要求,各職能部門要結合委局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目標任務,并進行科學分解,細化、量化到具體責任人,簽訂工作目標量化考核責任書;目標督查管理辦公室要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切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加強與各室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的組織協調與信息交流,對督查情況及時匯總,認真分析,對考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明確要求,督促整改,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