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選人用人機制,日前,賓川縣制定出臺《賓川縣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辦法(試行)》,從嚴從實監督管理黨員干部隊伍。
辦法明確了全縣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工勤人員;全縣事業單位中在職在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為召回管理的適用范圍。對存在違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推諉扯皮、消極應付,組織觀念淡薄、不執行重要情況請示報告制度,造成不良影響,落實惠民政策縮水走樣,弄虛作假、編造事實,工作紀律渙散,上班時間不務正業,擅自脫崗、離崗等召回管理的情形進行了詳細規定。
同時,成立賓川縣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嚴格按照收集信息、提出建議、調查核實、研究決定、談心談話和召回公示6個程序環節開展工作。不勝任現職干部被召回后,采取為期5天的集中學習教育,教育結束后安排召回對象到重點工作、重點工程、群眾工作窗口參與為期6個月的實踐鍛煉。實踐鍛煉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經縣召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并報縣委同意,返回原崗位上班。考核不合格的,進行轉崗、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留級降職處理。
賓川縣開展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是從嚴從實管理監督干部、有效治理“令不行、禁不止”、“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慵懶散慢玩浮”等問題、解決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有力抓手。通過召回管理,切實讓不勝任現職的干部提高思想認識、端正工作態度、增強工作熱情、提升工作業績,徹底改變過去“慵懶散慢玩浮”的不良習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良好的從政環境,著力建設一批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干部隊伍。(冉家艷 楊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