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玉溪市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工作要求, 全面做好“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
加強領導,壓實責任。制定印發《中共玉溪市委辦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對全市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及時組織召開全市推進“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專題會,對全市的清理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明確清理整治工作的任務和要求,重申紀律要求,層層壓實責任。
嚴明紀律,全面自查。加大對“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政策紀律的宣傳,重申政策紀律紅線,營造清理整治的良好氛圍。明確“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對不按時間和要求開展清理整治的,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明確清理整治工作的時間和政策界限,督促各級各部門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自查自糾,做到自查自糾全面覆蓋、不留死角、不設盲區、不走過場,自查面達到100%,把問題解決在自查自糾階段。在自查階段,發現“小金庫”問題7個,上繳“小金庫”資金46.50萬元。
精心組織,精準抽查。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召開“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重點抽查工作部署暨培訓會,組建38個檢查組,對144個單位開展重點檢查。根據自查自糾階段匯總形成的問題清單和日常監督中發現的問題,突出抽查的重點內容和重點對象,著重檢查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在清理整治中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情況,檢查各級各部門是否存在違反“七個嚴禁”方面的情況。在重點抽查階段,共發現“小金庫”問題1個,其它違紀問題線索2件。
嚴肅執紀,全面整改。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抽查發現的1個“小金庫”問題進行立案調查,2件問題線索按線索處置要求轉有關縣區紀委調查處理。對發現的其它問題,形成問題清單,采取初核、函詢、約談主要負責人等方式,督促各責任單位針對薄弱環節,進一步加強法制教育,嚴肅財經紀律,健全完善制度,強化財務管理,健全工作機制,堅決杜絕“小金庫”問題。(施立慰)